刘道朋
刘道朋
刘道朋,男,中共党员,1965年1月出生于山东省龙口市。现担任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同时兼任法学副教授。此外,他还是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的常务理事。
教育背景
刘道朋于198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专业,获得法学学士。随后,他在1999年至2002年间在中国人民大学完成了刑法学研究生的学习并结业。
工作经历
自1987年7月起,刘道朋便开始在山东政法学院从事教学工作。在此期间,他曾教授过多门课程,包括《刑事侦查学》《劳动改造法学》《预审学》《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心理学》《犯罪学》以及《刑法学》等。他的研究领域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两个方面。
学术贡献
刘道朋在其学术生涯中发表了多篇文章,其中包括《辩诉交易的理性思考》《论刑事被害人民事救济的必要性》《罪刑法定原则与类推的理性思考》《论刑事被害人民事救济规定的立法缺陷及完善》《严打政策指定的科学构建》《论同罪异罚产生的原因》《论刑讯逼供的原因》以及《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等二十多篇论文。他还参与编写了《刑事案例研究》《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学》以及《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等书籍。
参考资料
刘道朋.山东政法学院案例研究院网站 .2024-08-22
刘道朋.山东政法学院 .2024-08-22
诉辩交易的理性思考.万方数据.2024-08-22
目录
概述
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学术贡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