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西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西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曾是西安市政府的工作部门。2019年西安市机构改革,不再保留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并将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市商务局的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监管等职责整合,组建市金融工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研究分析全市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制定促进地方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和有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负责全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革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准金融机构发展改革创新工作;
协助中央驻市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
负责市政府与中央驻市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
指导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金融工作。
机构设置
综合处:
负责金融办政务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督查等工作,督促检查金融办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金融方面相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
银行保险处:
负责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和加强地方金融服务的政策制定;指导全市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引进协调工作;负责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
资本市场处:
负责提出地方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企业上市(挂牌)的推进指导和培育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属地交易场所相关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证券期货业机构的引进与协调工作。
地方金融处:
负责提出全市地方金融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协调发起设立民营新型金融机构;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
金融稳定处: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地方金融突发重大事件,拟订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和专案处置工作;承担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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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