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庆(1408~1479年),字佑之、天庆,号止庵,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江边人。
邹庆幼时,在家乡回寺读私塾。同窗中
申佑、田太、苟禄、邹庆4人最得老师赏识。老师见他们四人学习刻苦,才思敏捷,特在他们四人的姓名中加一“天”字,名曰:“申天、田天太、苟天禄、邹天庆”。他们四人每天在完成功课之后,利用休息时间,在学校对面挖成2亩多大的泥塘,又从河里捉鱼到塘里喂养。鱼塘是四个天字辈的学生修成,人们称之为“天池塘”。
明正统五年(1440年),邹庆去云南昆明乡试(当时
贵州省未设考场),中庚申
举人。
景泰元(1450年),授
云南省北胜州知州,为官清廉,勤于政事,爱护百姓。
天顺三年(1459年),升授云南姚安军民
知府。
成化二年(1466年),奉旨回乡养老。
姚安县百姓依依不舍,送他铜狮1对,重20公斤;铜花瓶1对,重10公斤,以示官民之情。
明理学家、西南大儒
李渭评价说:“邹公庆,父子才美,与侍御公(指
申佑)名。邹公为滇州郡,卓有吏治,声称前哲,发祥遐域,振采宇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