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癌综合征
类癌综合征
类癌综合征是恶性肿瘤释放的激素类物质引起的临床综合征。阑尾部位的类癌多发于30~40岁,其他部位的类癌多发于50~60岁。本病多由消化道和肺部的肿瘤引起。这些肿瘤可以分泌5-羟色胺缓激肽等激素类物质,这些物质进入血液,可以引发类癌综合征,出现各种临床表现。本病的临床表现多样,可引起皮肤、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损害,表现为皮肤潮热;腹痛、腹泻;咳嗽、咳痰、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本病以手术治疗为主,药物和支持治疗为辅。类癌综合征常造成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等多个系损伤,严重者甚至会危及生命。本病的预后取决于原发类癌的部位、转移的范围和程度、以及手术治疗的效果。一般术后效果较好。
就诊科室
病因
症状
皮肤表现
消化系统表现
呼吸系统表现
检查
实验室检查
影像学检查
诊断
鉴别诊断
治疗
手术治疗
药物治疗
危害
预后
预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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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就诊科室
病因
症状
皮肤表现
消化系统表现
呼吸系统表现
检查
实验室检查
影像学检查
诊断
鉴别诊断
治疗
手术治疗
药物治疗
危害
预后
预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