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收入法典》,是
美国纳税相关的一部法典,1939年修订。
美国国会制定的《国内收入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I.R.C.)就是习惯上所说的美国
税法。它与立法机关制定的其它法律被总称为“法宝依据”。从法律层次上说,它们通常要比来自执法机关的解释要高一些。
简介
国内收入法典通常被简称为“法典”。实际上,它只是《
美国法典》的第26标题部分(Title26)。美国法典是由美国国会颁布的,对全部的法律内容的综合统一的编。在美国法典中,涉及同样的题目的法律被放在一个标题下,分别有不同的标题号码,税法属于第26标题部分。
法典的结构相当复杂。法典分为不同的层次,每一层次有不同的名称。例如,有分标题(Subtitle)、章(Chapter)、分章(Subchapter)、部(Part)、分部(Subpart)等,相应的内容逐渐细化。
美国国会经常对国内收入法典进行修正,并公布新的修正案,这些修正案也构成国内收入法典的一部分,所以国内收入法典的内容在不断变化。在美国历史上,对国内收入法典有过两次大的修正。一次是在1954年,在那以后,它被称为1954年的国内收入法典。另一次是在1986年,从那时起,它被称为1986年的国内收入法典。现行的国内收入法典也几乎每年都被部分地修正。
法典的分标题
法典的分标题A、B、C、D、H、F、G、H、I分别是有关所得税、遗产和赠与税、雇佣税、各种消费税、酒类、烟草和其它消费税、程序和管理、税收联席委员会、总统的竞选活动的经费供给、信托基金法规的内容。其中,分标题A“所得税”的篇幅占整个法典内容的2/3。由此可见,所得税在美国
税法中的重要地位。表2-1说明了法典的分标题的名称和起始节的号码。
表2-1 法典的分标题
分标题 名称 法典起始节的号码
A 所得税 1节
B 遗产和赠与税 2001节
C 雇佣税 3101节
D 各种消费税 4001节
E 酒类、烟草和其它消费税 5001节
F 程序和管理 6001节
G 税收联席委员会 8001节
H 总统的竞选活动的经费供给 9001节
I 信托基金法规 9501节
法典的章
法典的每一个分标题进一步细分为章。例如,涉及所得税的分标题A有6章,分别是有关标准税和附加税、对自营职业所得的课税、对非居民的外国人和
外国公司的预提税、已经废止的第四章、对所得税避税的转移的课税、联合申报等内容。其中,第一章的篇幅占法典内容的一半以上。表2-2说明了分标题A的章的名称和起始节的号码。
表2-2 分标题A的章
章 名称 法典的起始节的号码
1 标准税和附加税 1节
2 对自营职业所得的课税 1401节
3 对非居民的外国人和外国公司的预提税 1441节
4 [已废止]
5 对为避缴所得税的转移的课税 1491节
6 联合申报 1501节
法典的分章、部和分部
每一章可以继续被细分为大量的分章。例如,第一章中的有关纳税义务的确定、应税所得的计算、公司的分配与调整项目、被递延的报酬、会计期间和会计方法、自然资源、遗产、信托、受益人和死者、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对来自地
美国或国外的所得的课税、财产处置的利得或利亏、
资本利得或利亏、S公司和它们的股东的纳税处理等内容的一些常见的分章,就是涉及标准税和附加税的。每一个分章还可以被细分为部和分部。参看表2-3。
法典分部以下内容的细分
在分部之下,还分为节(Section)。节的号码由1连续至9602。节之下依次分为分节(Subsection)、段落(Paragraph)、分段落(Subparagraph)和条款。
表2-3 分标题A的章的分章的部分
分章 名称 法典的起始节的号码
A 纳税义务的确定 1节
B 应税所得的计算 61节
C 公司的分配与调整项目 601节
D 被递延的报酬 401节
E 会计期间和会计方法 441节
I 自然资源 611节
J 遗产、信托、受益人和死者 641节
K 合伙人与合伙企业 701节
N 对来自于美国或国外的所得的课税 861节
O 财产处置的利得或利亏 1001节
S S公司和它们的股东的纳税处理 1361节
在美国的有关税收的书中经常可以见到对
税法的引用。其中,对法典的内容的基本引用是通过节的号码进行的。对相对大一些的组成单位,诸如分标题和章的引用,通常就被省略了。例如,Section170(b)(1)(A)是指第170节的b分节的第1段落的A分段落,通常被简写为§170(b)(1)(A)。表2-4是有关慈善捐赠的比例限定的170节(b)(1)(A)的内容的例子。
由于法典的内容庞杂,在查阅对法典的引文时,必须阅读有关节的全部内容。通常,这一节的其他部分会有可能适用的特殊规定或是定义说明。例如,170(a)节通常允许扣除向一个符合规定的组织,包括教育机构的慈善捐款。但是,如果这一捐款使该捐赠者得以购买在该教育机构的体育馆的体育比赛的门票(所谓的捐赠者的座位)的话,170(1)节把这一扣除项目限制为在其它情况的可扣除额的80%。
表2-4 法典的170节的对有关慈善捐赠的比例限定的内容的细分
26标题:国内收入法典
分标题A:所得税
第1章:标准税和附加税
分章B:应税所得的计算
第6部:对个人和公司的分项扣除
节: 170节慈善等捐款和赠与
分节: (a)允许的扣除项目
段落: (1)一般规定——只有当根据国务卿阐述的规章被证实时,捐款才是可以扣除的……
分节: (b)比例限定
段落: (1)个人——在个人的情况下,分节(a)规定的扣除项目应受到后面的分段落规定的内容的限制。
分段落: (A)一般规定——对[教堂]的任何慈善捐款------在这种捐款累计不超过该纳税人的该纳税年度的捐款基数的50%的情况下,是可以扣除的。
对于慈善捐赠的规定
作为一个十分注重鼓励慈善捐赠的国家,
美国《国内收入法典》对美国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做了具体的规定。
在美国,能获得减税的捐赠必须是向有资格接受捐赠的组织进行的捐赠,而且只有对下列五种组织的捐赠才可以获得所得税扣除的优惠:
一是按照联邦、州和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及美国属地法律,为下列一个或多个目的设立的社区福利基金、公司、信托、基金和基金会组织:①宗教目的;②慈善目的;③教育目的;④科学目的;⑤文学目的;⑥为预防对小孩和动物的虐待目的。此外,为促进全民和国际业余体育竞技的非赢利组织也有资格。
二是退伍军人组织。包括
美国的退伍军人分会、退伍辅助机构、信托公司和基金会等。
三是按照寄居制度运作的国内友善团体,宗教团体和协会。向这类组织的捐赠必须只为宗教、慈善、教育、科学、文学、防止对小孩和动物的虐待的目的单独使用。
四是某些非赢利公墓公司。但用于特殊地块照料、陵墓地下室的除外。
五是履行政府实质职能的联邦、州、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美国或美国属地的政治分区及印第安部落政府及其分区的政府实体。向这类组织的捐赠必须是只用于公共目的。
捐赠人捐赠后,上述机构不必要明示向该机构的捐款可以从捐款人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只要认定是向免税机构捐款,该捐款额就可扣除。但捐款人是否在一个纳税年度
内能从其他应纳税所得中扣除还有比较复杂的限制。通常,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慈善捐款的扣除额不能超过该捐款人调整后毛所得的50%,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为20%或30%,超出部分可向后结转,结转期限不超过五年。公司最高扣除额为,在不考虑慈善捐赠扣除、净经营亏损结转、资本利亏结转或收受
股息的扣除时所计算的应税所得的10%,超过限额部分的捐赠可以向前结转五年,结转的捐赠扣除要优先于当年的捐赠扣除。
捐赠人既可以捐赠现金,也可以捐赠实物及有价证券等财产,但
美国税法对现金和财产的捐赠规定了不同的优惠待遇。实物捐赠时,要评估捐赠物在捐赠时的公平市场价值,该价值是指在物品从心甘情愿的卖者转移到心甘情愿买者手中的价格,两者对相关事实有合理的知识,并不是被迫的买或卖。如果该物品的价值在上升,捐赠人可以做调整。实物捐赠还要受某些特殊规则的限制。对现金和财产的捐赠之所以有不同的待遇,是因为现金能提供更大的灵活性,也不需要评估,可以避免评估过程中潜在的滥用。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捐赠都可以减税。下列七项捐赠就不能减税:对特定个人的捐赠;对不合格组织的捐赠(没有资格获得减税捐赠的组织);自己能得到部分捐赠返还或期望获得个人利益的捐赠;提供时间或服务的捐赠(如献血或提供志愿服务等);捐赠者个人的费用(如吃饭或收养孩子的费用);为确定捐赠财物市场价值所花费的评估费用;财产部分利益的捐赠。
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规定
1998年7月22日
威廉·克林顿总统签署发布了《国内收入局重建和改革法案》,对《国内收入法典》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增补,其主要内容就是关于纳税人权利及保护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案”规定除公司外,纳税人多付税额也可得到按联邦实际短期利率加三个百分点的利息。
(2)“法案”重申病强调国内收入局保证纳税人机密记录免于泄漏,进行税务审计时,除非有合理的证明表明纳税人可能存在未申报收入,否则不能通过询问探测性问题的方法试图确定未申报收入的存在。软件贸易的机密受到保护。
(3)“法案”重申禁止任何官员要求纳税人放弃其对政府及其官员雇员涉税行动进行
民事诉讼法行为的权利;法庭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也由纳税人转归为国内收入局承担;国内收入局必须执行法庭的最终判决,不能征收法庭不认可的税额,必须退回纳税人以前所付税额超过法院所作出应付税额的数额。纳税人通过税务法院提出上诉,纳税人不必须先支付有争议的税额。税务法院对数额不大的案子,实行小案审判程序,税务法院对这类案子实行一审终审制,以节约纳税人的申诉时间和减轻费用负担。
(4)“法案”规定,纳税人应纳税额不足1万美元时,经国内收入局确认,纳税人按期履行全部纳税义务有困难的,只要纳税人在5年内没有不填写申报表的情况,且同意遵守法律和协议规定,许诺在3年内履行全部纳税义务,国内收入局就应该接受纳税人所提出的分期付款协议。
(5)“法案”对纳税人有减轻处罚的倾向。只要个人填写申报表,如果国内收入局与纳税人已经达成协议,同意纳税人分期付款协议缴税的话,0.5%的罚款率可以降到0.25%。众参则政联合委员会和财政部长被要求在“法案”实施一年内向参议院,众议院委员会就《国内收入法典》中利息和罚款规定进行研究,对其管理方法作出评判,以简化罚款和利息管理,减轻纳税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