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越利,女,1965年9月出生,籍贯
山东省,是一名兼职律师。她于1984年7月获得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
学士,1989年7月获得硕士学位。自1989年7月起,她一直在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任教,并于2004年12月被评聘为法学教授。2009年1月,她成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2012年4月,她被任命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副校长。
顾越利1984年7月获得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7月获得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1989年7月至今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任教,2004年12月被评聘为法学教授,2009年1月起任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2012年4月任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副校长。
其教学及科研的重点为行政法及法理学。承担校内主体班、研究生班、函授班等不同班次的专题或单科教学任务,近年来开设有“法理学研究”、“中国法制史”、“依法执政问题研究(案例教学)”、“和谐社会与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法治问题研究(案例教学)”、“依法行政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现场教学)”、“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机制研究(研讨式教学)”、“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法治建设问题研究”等课程,授课多次获得中共
福建省委党校教学
优秀奖,2010年获“福建省优秀教师”称号。
曾独立完成福建省社科研究“九五”规划课题一项(“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法律调整”)及福建省邓小平理论基地研究课题两项(“法治与德治研究”、“和谐社会与法治政府”),著有《依法行政微观问题研究》(2004年
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主编《法学案例教程》(2006年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多次参与福建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依法行政读本”的写作并参与完成
福建省法学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承办的2009年福建省社科研究规划课题(“政府行政指导实践问题研究”)工作,在中文核心期刊及其他公开发行的社科刊物上发表文章十余篇,曾获得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科研二、
三等奖。有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