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法人章程规定,能够对外代表法人并决定法人意思的个人或集体。这些机关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厂长、经理等。法人机关的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且无需特别授权。
负责执行法人意思机关的决定、法人章程以及捐助者意愿的机关。所有法人必须设有执行机关,否则无法达成其宗旨。社团法人的执行机关可能由单一自然人担任,也可能由多人组成的董事会或理事会来担任。财团法人的执行机关通常也是由多人组成的理事会。
法人分支机构是法人以其财产设立的相对独立运作的部分。它们需要进行登记,如企业的分支机构需要进行
营业登记。尽管如此,分支机构仍然是法人的一部分,其
经营活动必须在法人的范围内,其行为后果由法人承担,不具备独立的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