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大米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特产
“清水大米”,辽宁省沈北新区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清水大米因原产于该区清水台镇而得名。外观晶莹透明,米粒呈椭圆形,大米蒸煮时,米饭浓香持久,饭粒完整柔软油润。米饭冷后不硬且有黏性。大米成熟度好,糯性大,含有微量元素钾、镁极高,比普通大米含量高出三分之一左右,在中国国内多次获奖,市场反映良好。
2010年12月1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清水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产品特点
沈北百姓自古使用井水浇灌稻田,生产的大米晶莹透明、气味芳香持久,故得名“清水大米”。
清水大米营养丰富,微量元素含量极高,比普通大米含量高出三分之一左右。其中,钾含量≥1200毫克/千克,镁含量≥450毫克/千克。
产地环境
沈北新区东邻棋盘山、世博园,西接沈西工业走廊,南靠沈阳市主城,介于东经123°16'—48',北纬41°54'—42°11'之间,总面积819平方千米。沈北新区位于长白山余脉,与辽河交汇,东部丘陵、中西部平原。境内辉山、七星山、帽山三山耸立,辽河、蒲河、长河三河穿境而过。地势平坦、开阔,平均海拔为58米;全区地势自东向西倾斜,东高西低,东部属丘陵地貌,中部属黄土堆积平原,西部属辽河冲积平原
沈北新区新区境内有蒲河、辽河、长河、左小河、九龙河、万泉河、南小河等七条河流。地处欧亚大陆东部的中纬地带,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受大陆性气候影响,干燥而寒冷,多北风和西北风;夏季受海洋性气候影响,温和多雨,多南风和西南风;春秋两季较短,风沙较大。月平均气温最高24.6℃,最低-12.7℃,最高极气温为39.3℃,最低极气温为-33.1℃。平均年降水量为755.4毫米,降水日数历年平均为93.8天,降雪日数历年平均为29.9天,全年晴天平均为136.7天,雨天为145.4天,阴天为83天。地面冻结深度为1.2—1.4米。适宜的地理气候条件,丰沛的水资源,非常有利于水稻的干物质积累,是生产优质大米的理想之地。
历史渊源
清顺治十年(1653年),清朝颁布《辽东开垦条例》以后,从关内迁来大批移民到清水台镇,开荒落户,逐渐形成村落。当地百姓用井水浇灌稻田,生产的大米晶莹透明、气味芳香持久,在该地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故得名“清水大米”。
据《清通志》记载,清水大米当时名满天下,非常受官商厚爱,老百姓却很少能够吃到。在康熙帝二十二年(1683年),为了奖赏边防将士,将清水大米运往黑龙江省边防。
建国后,清水大米曾走进中南海,成为中央领导餐桌上的主食。
20世纪90年代,清水大米受到各界青睐,知名度迅速提升。
2000年以后,农业生产特别是水稻种植不再追求产量和面积,开始重视质量,使清水大米得以叫响,受到国内外消费者的好评。
生产情况
2011年,清水大米优质水稻种植基地16万亩,年产量在10万吨左右。
产品荣誉
1988年—2000年,清水大米通过了国家无公害水稻生产基地认证,被中国粮食行业协会评为放心米,“北霸”、“北源”、“北乡”被评为辽宁省著名商标。
2005年,清水大米被评为沈阳市名牌产品。
2007年,清水大米被评为沈阳市名牌产品。
2008年,清水大米在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上被评为优质农产品,
2009年,清水大米在第六届中国辽宁(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上被评为最受欢迎农产品。同年,被评为沈阳市名牌产品。
2010年,清水大米获得中国驰名商标。
2010年12月1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清水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清水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辽宁省沈北新区石佛寺乡、尹家乡、黄家乡、兴隆台镇辉山街道虎石台街道财落街道清水台镇新城子乡马刚乡青年农场、前进农场等12个乡镇、街道、农场现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盐48,辽星1号系列,辽粳294等适宜当地土壤气候的粳稻优良品种。
(二)立地条件
草甸型水稻土,土壤有机质含量≥2%,土壤pH值6.5至7.5。
(三)栽培管理
1.育秧:育秧方式为旱育秧,播种期为4月上中旬,播种量:软盘旱育苗每盘播催芽种子60克至80克,隔离层育苗每平方米播催芽种子480克至500克。
2.插秧:插秧时间为5月初至5月下旬。插秧密度:每公顷插秧≤25万穴。
3.施肥:每年每公顷施用有机肥不少于15吨。
4.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收割
10月上中旬,80%以上籽粒变黄时开始收割。按品种单收、单割。
(五)加工、贮存
稻谷→筛选→去石→磁选→谷→谷糙分离→碾米→去碎米方便食品→色选→抛光→检验→包装。大米常温贮存期不超过六个月。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大米晶莹透明,蒸煮时,饭粒完整、柔软、油润,浓香持久,米饭冷后不硬且有黏性。
2.物理化学指标: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清水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省沈北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清水大米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参考资料
清水大米.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09-19
沈阳整合米业品牌.中国质量新闻网.2018-09-19
清水大米(组图).搜狐网.2018-09-19
目录
概述
产品特点
产地环境
历史渊源
生产情况
产品荣誉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质量技术要求
专用标志使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