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通常被称为环境影响评价证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发给具备相应技术和资源的企业或机构的一种资质证明。该证书的授予遵循1986年6月5日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试行)》,以确保获得证书的实体有能力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证书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证书分为两类:综合评价证书和专项评价证书。持有综合评价证书的实体能够独立完成至少三个专项评价任务,并且可以负责审核其他实体提交的专项评价成果。此外,他们还可以作为综合评价单位,与建设单位签署评价合同。而持有专项评价证书的实体则仅能作为协作单位参与评价过程,他们需要与其他综合评价单位合作,并由后者签署评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