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5日,原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办公厅主任孙路一受贿案,在
长春市中级法院宣判。孙路一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贵重物品等折合人民币共计500余万元,构成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971年参加工作,1982年毕业于
上海大学机械系,1986年攻读
上海交通大学社会科学系
双学士学位,1990年在美国
罗切斯特理工学院作
访问学者,1992年任上海工业大学副校长、教授,1997年任
上海行政学院副院长,1998年1月起任
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上海市
人事局局长。2004年2月任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副秘书长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主任。
孙路一是社保案爆发后被查处落马的第四名政府官员。就在2006年9月25日,中央发布决定对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后不到一周,2006年9月28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证实,孙路一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协助组织调查。
2007年3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委决定,孙路一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07年9月25日,原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办公厅主任孙路一受贿案,在
长春市中级法院宣判。孙路一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贵重物品等折合人民币共计500余万元,构成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