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薇薇,女,
山东省青岛市人,法学教授、
深圳大学宪政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深圳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人权法和反歧视法的教学研究。
李薇薇,1988年获得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学位,从1988年起在
西北政法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1997至1999年在
新南威尔士大学获得国际法硕士学位。2002年受
瑞典和挪威人权研究所资助,她担任高级访问学者。2004年受挪威人权研究所资助,她赴
奥斯陆进行课题研究;同年她调入
深圳大学任教,并担任法学教授。2008年,李薇薇作为国际访问者赴美国进行考察。2013年受
耶鲁大学资助,她担任
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9年,她编著的《经济法基础》一书由
天津大学出版社出版。
李薇薇,1988年获得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学位。1997至1999年考取中国国家教委选拔的
澳大利亚政府奖学金赴
新南威尔士大学(UNSW)留学并获得国际法硕士学位。
1988年起,李薇薇在
西北政法大学任教,先后担任讲师和法学副教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2002年受
瑞典和
挪威的Raoul Wallenberg Institute 和 Norwegian Institute of Human Rights 两个人权研究所资助,她应邀担任该两个研究机构高级访问学者。2004年,她调入
深圳大学任教,主讲国际人权法、
国际法和国际条约法课程以及双语教学课程。后经
广东省教师高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定晋升法学教授;同年,她获得挪威人权研究所项目资助赴
奥斯陆从事课题研究。2005年,她受
加拿大政府资助赴
蒙特利尔、
渥太华和
多伦多进行学术访问和交流。2008年,她作为国际访问者赴美国进行考察。随后在2009年她赴
韩国学习和考察。
2013年受
耶鲁大学资助,她应邀担任
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同年,她还发表了论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香港的法律地位》。2015年,她发表了论文《香港法院基本法案件裁判依据的国际化》。2019年,她编写的《经济法基础》出版。此外,她撰写并担任副主编的教材包括《人权法学》《现代国际法学》和《国际法》;她还在《
中国法学》《法律科学》《
环球法律评论》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香港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在反歧视法中的适用和发展——兼谈我国的反歧视立法》等。
李薇薇主持的科研项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基本法委员会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特别委托项目 《基本法第24条的定性研究》。她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环球法律评论》《
法学评论》《
法学杂志》《
政法论坛》《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中国司法》《中国国际法年刊》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多篇论文被全文转载。主编《禁止就业歧视:国际标准和国内实践》一书。出版个人专著《国际法院问题研究》。撰写并担任副主编的教材包括《人权法学》、《现代国际法学》和《国际法》。
2005年4月13日,
深圳大学法学院李薇薇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
柳华文博士在
西北政法大学南校区BJ13教室做了《反歧视的理论与实践》人权法学术报告,300多名师生参加了报告会,李薇薇教授和柳华文博士还就同学们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2009年7月28日,李薇薇教授组织课题组以“政府信息公开与表达自由”为题进行了申报,最终获得立项。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为
深圳市人民政府起草《\u003c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u003e实施细则》草案,并使之列入立法计划,最终成为地方立法。
2021年12月,
深圳大学代表队由法学院李薇薇教授担任指导老师,获得第15届中国大陆地区红十字国际人道法(IHL)模拟法庭竞赛
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