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
湖南省湘潭市,是毛泽东主席亲自倡办,亲笔题写校名,亲切嘱托一定要办好的一所
省部共建大学的综合性
重点大学。
院校创办
1958年,根据毛泽东主席“想在家乡办一所大学”的愿望,湘潭大学得以创办。同年9月10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校名,并嘱“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在邓小平、华国锋、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的直接关怀下,1978年国务院批准湘潭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1998年,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建校四十周年题词:“办好
湘潭大学,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作出新贡献”。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2005年12月17日,教育部、
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同重点支持湘潭大学建设。
学院概况
湘潭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起步早,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首批硕士学位学科专业授权。经过30多年努力,现有8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予点,30个硕士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国家重点学科,19个省级“十二五”重点学科。学校学科覆盖10大门类,并形成了一批特色比较突出、优势比较明显的学科专业群体,计算数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中国哲学、诉讼法学、
政治经济学、
比较文学、行政管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化学工程、凝聚态物理、流变力学等一批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流变力学、消费经济学还首创于我校,并从这里走向全国。1978年以来,
湘潭大学已累计招收研究生1.6万余人,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层次优秀人才。目前,学校有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6200余人。
学科设置
博士学位一级学科
授权学科专业为:哲学、理论经济学、
统计学、法学、数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公共管理。其他具有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学科专业有: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凝聚态物理、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专业为: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
政治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
传播学、中国史、
世界史、数学、物理学、
化学、
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电机工程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
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图书馆学与档案管理。
专业硕士学位
授权学科学位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非法学)、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翻译硕士专业学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
电机工程学、电子与
通信工程、
集成电路工程、
控制工程、
计算机技术、
软件工程、建筑与
土木工程、
化学工程、
环境工程、
工业工程、
生物工程学、
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
管理机构
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为
湘潭大学研究生处(与学位办、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合署办公),下设研究生处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培养科、学位管理科、专业学位管理科、管理与就业指导科、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等部门。
师资力量
湘潭大学现有专任教师1438人(另有外聘教师455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60%;有留学经历的教师达到25%;先后从美、英、法、日等国家引进了一批高水平的专家学者。教师学术水平全国排名第71名(全国705所大学教师学术水平排行)。其中跨校院士2人,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18人,“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人选1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7人,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教学名师4人,国家教学名师4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0人,国家青年拔尖人才1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1人,
湖南省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7个(个数居湖南第一),湖南省创新研究群体3个,湖南省“
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1人,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5人,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7 个,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4个。湖南省“百人计划”7人,“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16人,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1人,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8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910人。457人次进入全国宣传文化系统第三批“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人选、
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湖南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等行列。
国家重点学科:
计算数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一级学科):
省部级重点学科19个(一级学科):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公共管理、
图书馆学与档案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哲学、中国史
数学、物理学、
化学、
机械工程、力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
理论经济学、法学、公共管理、哲学、
统计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
理论经济学、法学、公共管理、哲学
统计学、数学、物理学、化学
考生须知
一、报名参加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2013年11月14日)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
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入学考试
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制
硕士研究生实行以2年为基础的2~4年弹性学制。
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
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定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
3.请考生报名后不要随意更改联系电话,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学院地址
邮编:4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