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片子后,委员会拿到一张表,表格上有“通过”、“修改后通过”、“修改后再审”、“不通过”四项,委员们根据自己的观影感受和判断,在其中一项下面画钩,然后再根据自己对影片的总体评价打分。如果有人选“修改后通过”或“修改后再审”,会把修改意见写下来。
北京电影学院教授
张献民说:“一些特殊领域的电影,会请那个部分专门委员出面,比如大家都知道保护未成年人任务是交给妇联的,有关未成年人的影片可能由妇联的代表来广电看,也可能是广电先把片子拿到妇联去看,妇联同意了,再由广电的这些专家来审。”
此后,电影局会向制片单位回复一份“修改意见”。制片单位必须在三十天内,针对电影局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正并回复结果,再递交审查委员会复审。如一切妥当,便可获得电影局颁发的《电影公映许可证》。复审未通过需继续修改,除非片商决定不上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