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山”真名叫阿生,今年32岁,是湖南
衡南县人。1994年,阿生与人在
广东省一班车上抢劫70余万元后侥幸逃过打击,1997年,其又因实施抢劫被判5年刑。2002年刑满释放出狱后,阿生四处流窜,专以抢钱杀人为生。据其交代,2003年4月28日,他在
桂林市认识了女大学生小艳。次日下午,阿生来到小艳的住地。两人在房内聊天看电视直至深夜,阿生要求留宿,并几次想和小艳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他恼羞成怒强奸了她,并用房内的电线将其扼死。(文中除警方人员外,其他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
南宁市讯据《
南国早报》报道,桂林某高校的一名女大学生被人强奸杀死在出租房内,事隔一年,凶杀疑犯落入法网。令人震惊的是,目前警方已经查实,该疑犯曾流窜
云南省、
贵州省、
广东省、
湖南省以及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
桂林市、
柳州市等地,先后作案14起、杀死18人。出租屋内发出恶臭
刑警们打开小艳的房门,扑面而来的臭气令人作呕,只见小艳已被人杀死在
席梦斯床垫上,尸体身上盖压着两床厚棉被,全身赤裸,双手被黑色尼龙带反绑,颈部被一白色带插座胶皮电线绕颈一圈并打结,尸体已高度腐败。民警初步分析其为被人勒死。
负责查办此案的桂林公安局刑警支队七大队的刑警在莫雁群副支队长的带领下,逐一对现场周围住户及死者生前同学朋友进行调查访问。该高校的同学和老师反映,小艳的家里有钱,人也长得漂亮丰满,交友比较随意,常常把一些刚认识几个小时的朋友及在网上认识的网友带回出租屋。随意交友惹祸端
小艳的女同学小蒋反映了一条很重要的线索:4月29日,她曾和小艳以及一个小艳刚认识的男子在一起吃饭。这男子自称叫“黎山”,在深圳开厂。他30多岁,身高约1.75米,中等身材,留着短发。
出租屋楼下卖影碟的小兵是最后一个看见小艳的。据他回忆,4月29日晚上9时多,一直在他音像店里玩的小艳接到一个男子打来的电话,两人约定在她出租房门口见面,小艳立即上楼去了。
刑警们进一步排查,一条重要线索又浮出水面:4月29日晚上11时,小艳在深圳的一个男友黄某给她打了电话,小艳在电话里说,有个新结交的男友在出租屋的客厅看电视,这个男的想抱她、亲她,她感到害怕。黄某再三提醒小艳注意,而她却说自己会处理好的。
现场勘查及各方面情况表明,小艳被害的时间应是4月30日凌晨时分,“黎山”有重大作案嫌疑,一张缉捕嫌疑人“黎山”的大网迅即张开。异地获悉疑犯
湖南省认罪
2004年5月2日,
桂林市刑警支队获悉,湖南省
衡阳市珠峰分局刑警队抓到了一名涉嫌抢劫强奸疑犯,在审讯时,该名嫌疑人竟脱口说,自己去年曾在桂林杀死一名女大学生。
在桂林等地警方的配合下,湖南警方不仅成功破获了2003年5月2日发生在桂林的女大学生被杀案件,同时将该嫌疑人在柳州、
广东省、
云南省、
贵州省、湖南等地所犯下的惊天罪行也一一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