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红十字会是
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创建于1919年,至今已有90年的历史,是我国建立较早的地方红十字组织之一。
2020年07月31日由省红十字会、省侨联、省残联、省工商联、省民政厅、省卫健委和省外办联合主办的全省红十字系统抗疫志愿者和抗疫捐赠总结表彰会在
长春市举行。
1996年,吉林省编办以吉编〔1997〕41号文批复《吉林省红十字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吉林省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能是协助政府开展
人道主义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进行人道救助,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推动无偿献血和骨髓移植工作,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按照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发展同其它国家红十字会友好交往与合作,以及完成政府委托的其它事宜等。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红十字会依法全部实现机构独立,理顺了管理体制,
吉林省红十字会为副厅级建制,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赈济救护部、筹资与财务部、组织宣传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吉林省备灾救灾中心(吉林省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管理中心),人员编制19名,实有18人。
2020年12月,
吉林省红十字会筹资与财务部、吉林省红十字会援鄂重症患者转运队荣获“
中国红十字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9月5日,第十一届“
中华慈善奖”表彰名单揭晓,吉林省红十字会的肿瘤人道救助项目荣获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