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墓,民国
乙丑《
涡阳县志》:“李门集东八里有刘伶墓”。即今安徽省
利辛县三里湾乡刘土楼,旧称刘伶集,集南有刘伶庙,民国初年庙已拆除,遗有残碑。集侧有一荒冢,当地居民皆指称为刘伶墓。
刘伶,
晋朝沛郡人,“
竹林七贤”之一。沛国,汉高帝改泗水郡置郡,
东汉改为国,
东晋复为郡。辖境相当今安徽淮河以北、
西淝河以东,河南夏邑、
永城市及江苏沛、丰等县地。刘土楼位于西淝河东、北各11公里,当在沛国境内,典籍注为宿县人,未闻宿县有刘伶墓。
该刘伶墓位于今
宁阳县城境内。相传村西南角有刘伶坟一座,故村名取刘伶墓。在当地人口中留有“
白水杜康造酒,
刘伶醉酒”的说法。又有刘伶醉死三年后,从自己的坟墓中爬出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