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企业家(Intrapreneur),由吉福德和伊丽莎白·品乔(Gifford and Elizabeth Pinchot)于1978年首次提出,是指在企业内部具有创业精神并能够推动创新的人才。
历史背景
内部企业家概念的提出源于对企业规模扩大后出现的问题的反思。随着企业规模的增长,管理者往往缺乏解决问题所需的个人知识,传统的解决方案——分权并不足以解决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内部企业家的角色应运而生,他们在组织内部发挥类似市场企业的企业家作用,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
作用与发展
内部企业家的存在对于解决大企业病有着积极的作用。历史上,个体从过度控制中解放出来的例子比比皆是,如欧洲早期城市的繁荣就得益于商人的独立性,这种自由促进了探索和创新,最终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和知识增长。同样,现代企业也需要给予内部企业家足够的自主空间,让他们能够不受束缚地创造价值和推动变革。
影响因素
尽管大型多部门工业公司的诞生本身是一种社会发明,但它们也面临着远离现实、官僚主义等问题。相比之下,企业家更注重个人努力和成就,他们的个性化取向有助于激发新业务和新模式的涌现。因此,在企业中培养和支持内部企业家,对于克服大企业病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