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
中原地区改革开放所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时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共十四大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印发。5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印发。
提出背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史无前例的体制,也是中外
经济学经典中从来没有的一个概念。因此,从理论上说,这是我们党的一次真正的理论创新,是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光辉典范。从实践上说,这是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一次真正变革,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探索中的一个伟大创举。
传统经济学理论,包括西方经济学理论和
卡尔·马克思经济学理论,都不认为社会主义能搞
市场经济。西方经济学理论认为,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都是建立在
私有制的基础上的,
社会主义国家只要坚持搞
公有制,就不能搞市场经济。马克思、恩格斯曾设想,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以后,未来社会将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
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马克思指出,“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去,不能自己去交换。因此,我们必须找寻它的监护人,商品所有者。”
社会内部的
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地自觉组织所代替。”此后,列宁则更加明确地指出:“只要还存在着
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也无力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实行巨大的社会化的
计划经济制度,同时把所有的土地、工厂、工具的所有权交给
工人阶级,才能消灭一切剥削。”也正是在上述理论的指导下,自俄国社会主义十月革命以后,包括
苏联、东欧、中国在内的所有
社会主义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建立和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姓“资”,计划经济姓“社”,成了天经地义的信条和不可冒犯的戒律。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导下,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国内外改革和发展的经验教训,大胆突破传统理论观点的束缚,逐步提出和丰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其中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正式提出
计划经济为主、
市场经济为辅的观点。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
社会主义经济是
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
商品经济的观点。1987年,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的观点。特别是,邓小平同志从1979年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到1992年提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
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等重要论断,从根本上破除了市场经济姓“资”、
计划经济姓“社”的传统观念,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指明了方向。在上述基础上,1992年6月9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共中央党校所作的讲话中,首次肯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法。之后,10月12日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正式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上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的过程来看,可以说,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一次真正的重大的理论突破,也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探索中的一个非常正确的选择。也正是这一改革方向的正确选择和种种改革举措的步步实施,才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到了制度创新阶段,从而也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经济持续多年的高速发展。
现实意义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是
改革开放实践的必然结果,也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理论探索的重要成果。1978年,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标志,我国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我们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1979年,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实践中摸索,实施的改革方针政策实际上是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提出“以
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理论,尽管这一理论仍然坚持计划经济的总框架不变,但是,必须按照尊重和利用
价值规律的要求来进行经济活动已开始成为人们的共识,从而现实经济活动也逐步纳入了真正意义上的
商品经济的发展轨道。1987年十三大提出“
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的观点。1992年十四大正式确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自党的十四大(1992年10月12~18日)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以来,至今(2018年)已二十六年。这二十六年来,我们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无论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还是在实际改革中,都取得了显著成就。回顾这二十六年来的发展历程,展望未来改革的前景,对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突破了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相互对立的传统观念。它不仅对
社会主义的理论和现实产生了巨大冲击,而且也为人们深入认识
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的关系提供了新的理论思考。当震荡的尘埃尚未落定,面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与显而易见并存的种种问题,由此引发出国内外的众说纷纭。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欲想把这一改革引向深入,我们有必要对其发展历程进行较为深入细致的分析,以便今后更好地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发展历程
1979年,邓小平首次提出
社会主义也可以搞
市场经济的论断: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
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
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1991年初,邓小平在视察
上海市时的谈话再次指出,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里已经触及对“计划”和“市场”的本质认识。
随着实践发展和认识加深,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更加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他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
社会主义与
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
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在邓小平看来,计划和市场都不是直接反映社会基本制度性质的范畴,它们表现为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实现资源配置的两种不同方式,是经济调节的两种不同手段。
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新概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第一次结合在一起。
邓小平南方谈话充分肯定了社会主义社会可以利用市场经济这种手段,为建立新的经济体制指明了方向。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正式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从根本上解除了传统计划经济理论的束缚。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正式开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既可以发挥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可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党中央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方向,使市场在国家
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画蛇添足”,而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
市场经济的性质。搞市场经济不能忘了“
社会主义”四个字,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
辩证法、两点论,继续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把两方面优势都发挥好。
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基本制度保障。社会主义条件下搞市场经济,世界上没有先例,这是一个伟大实验和艰辛创造。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目标,我们党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我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实现了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飞跃,极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
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20年5月,党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全面完善产权、
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筑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体制基础;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重点,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
公共服务、
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创新和完善
宏观调控,进一步提高宏观经济治理能力;以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这些举措对于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不断在经济体制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上突破创新,具有极其深刻的时代意义。
实现途径
坚持经济制度
以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一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要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是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深化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提高自然垄断行业基础设施供给质量,严格监管自然垄断环节。四是营造支持
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
完善要素市场
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要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标准和措施,发挥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此外,进一步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全国技术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发展科技成果、专利等资产评估服务,促进技术要素有序流动和价格合理形成。
创新政府管理
进一步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
公共服务、
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创新和完善
宏观调控,进一步提高宏观经济治理能力。尤其要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使国家科研资源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单位。此外,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建立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的机制。
完善民生保障
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健全可持续的多层次
社会保障体系,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此外,这次疫情警示要强化
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把
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
建设经济体制
以“
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同时,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和
高质量发展,促进商品、资金、技术、人员更大范围流通。此外,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
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发展一批新的自贸区、自由港。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维护完善多边贸易体制。
坚持党的领导
确保改革举措有效实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
领导核心作用,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改革落地见效,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走深走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过程,贯穿于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方案、推进改革实施等各环节,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从而确保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