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抗原(Tumor
抗原),是在肿瘤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新出现或过度表达的一类抗原物质。
肿瘤抗原的产生可能是由于以下几种机制所致:-
突变;-
细胞癌变过程中激活了原本不表达的基因;- 抗原合成过程中的异常,如糖基化异常导致
蛋白质特殊降解产物的产生;- 胚胎时期抗原或分化抗原的异常、异位表达;- 某些基因产物尤其是信号转导分子的过度表达;-
外源性基因(如病毒基因)的表达。
肿瘤特异性抗原(Tumor Specific
抗原, TSA)是肿瘤
细胞特有的抗原,或者只存在于特定类型的肿瘤细胞而不出现在正常细胞中的新抗原。这种抗原可以通过肿瘤在同种系动物之间的移植来验证,因此也被称为肿瘤特异性移植抗原(Tumor Specific Transplantation Antigen, TSTA)或肿瘤排斥抗原(Tumor Rejection Antigen, TRA)。
化学或物理因素诱生的肿瘤抗原、自发肿瘤抗原和病毒诱导的肿瘤抗原都属于这一类别。
肿瘤相关抗原(Tumor-Associated
抗原, TAA)是非肿瘤
细胞所特有的抗原,它也在正常的细胞和其他组织中存在,但在细胞癌变时显著增加。这种抗原只表现为数量上的变化,而不是严格的肿瘤特异性。胚胎性抗原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例子。
这种抗原的特点是特异性高而抗原性弱,表现出明显的个体特异性。同一
化学致癌剂或物理辐射诱发的肿瘤,在不同种系、同种系的不同个体、甚至同一个体的不同部位,其免疫原性各不相同。由于突变的肿瘤抗原之间很少有交叉成分,因此利用免疫学技术对这种肿瘤进行诊断和治疗存在一定难度。
一些肿瘤是由病毒(包括
脱氧核糖核酸病毒和
核糖核酸病毒)引起的,如乙型和丙型肝炎病毒(HBV,HCV)与
原发性肝癌有关。这种抗原具有较强的抗原性,它们是由病毒基因编码且不同于病毒本身的一种抗原,因此被称为病毒肿瘤相关抗原。
自发性肿瘤的抗原是指没有明确诱发因素的肿瘤所产生的抗原。有些类似
化学诱发的肿瘤,具有各自的独特抗原性;而另一些则类似于病毒诱发的肿瘤,具有共同的抗原性。
胚胎抗原是在
胚胎发育阶段由胚胎组织产生的正常成分,在胚胎后期减少,出生后逐渐消失,或仅存留极微量。然而,当
细胞癌变时,这种抗原可能会重新合成。胚胎抗原可分为甲胎蛋白和癌胚抗原两种类型。
分化抗原是机体器官和细胞在发育过程中表达的正常分子。恶性肿瘤细胞通常停留在细胞发育的某个幼稚阶段,其形态和功能均类似于未分化的胚胎细胞,称为肿瘤细胞的去分化(dedifferentiation)或逆分化(retro-differentiation)。因此,肿瘤细胞可表达其他正常组织的分化抗原,如
胃癌细胞可表达ABO
血型抗原,或表达该组织自身的胚胎期分化抗原。Melan-A、gp100和
酪氨酸酶等属于此类抗原。
组织
细胞发生癌变后,多种信号转导分子的表达量远高于正常细胞。这些信号分子可以是正常蛋白,也可以是突变蛋白,其过度表达还具有抗凋亡作用,可使瘤细胞长期存活。这类抗原包括ras、c-myc等基因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