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祥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副总建筑师
陈永祥,生于1940年10月,籍贯四川邛崃,大学学历。他是九三学社的成员,在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建筑师,同时拥有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以及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此外,他还担任天津市墙政领导小组的技术顾问,是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业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的专家组成员。
职业生涯
陈永祥的职业生涯涵盖了多个领域的建筑设计和研究。他曾主持或参与设计了多项重要工程,包括塘沽体育馆、津东饭店、天津友谊宾馆(作为建筑专业负责人和设计人员之一),以及天津乐器厂的消声室。这些作品均被收录于《天津公共建筑》一书中。他的研究成果也得到了同行的认可,其中《天津乐器厂消声室设计》一文在1978年的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物理第三届学术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标准制定
陈永祥还积极参与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他主编了天津市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天津地区实施细则》,该标准分为DBJ29-1-91和DBJ29-1-97两个版本。由于其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卓越表现,他所在的编制组获得了1991年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的荣誉,并在1996年被评为全国建筑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同年,他也被授予全国建筑节能工作先进个人的称号。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职业生涯
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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