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三是
清代时期的人物,字显庵,号屺南,出生地:
新郑市(今河南新郑),出生年月:1781年—1839年。他在嘉庆十九年(1814年)考中进士,最初担任吏部主事,后来晋升为员外郎。他曾担任多个职务,包括
监察御史和兵科给事中。由于其刚正不阿的性格和对国家事务的贡献,被誉为“真
御史”。
爱新觉罗·旻宁五年(1825年),刘光三考选监察御史,历任山东道、
江南道、四川道监察御史。他任职期间,以刚正不阿、敢于直言著称,多次上书皇帝,指陈时弊,提出改革建议。
任
山东省道监察御史时,部里官员制定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条例,为营私舞弊、混水摸鱼留下漏洞。刘光三便上书皇帝降旨审核修订这些条例,根除弊端。
任吏部考功
员外郎时,某省被举报下属官员恐被治罪,到吏部送馈金二千贿赂刘光三。他严词拒绝并斥责行贿人。
爱新觉罗·旻宁十一年(1831年)夏,京城大旱。皇帝下诏征求直言检讨得失时,刘光三上书指出旱灾原因是皇帝荒淫无道不修道德的结果,并建议皇帝亲自祈雨。此举虽触怒皇帝但终得同僚支持免于大祸。
道光十二年(1832年)户部书吏伪造捐照案发后皇帝亲自判决主犯死刑并追问监察官员为何不见弹劾。内阁从司礼监文犊中查出刘光三等人的弹劾条奏送呈皇帝证明其忠诚与正直。
刘光三以刚正不阿、忠于职守著称于世。他常说:“国家选拔
御史希望拾遗补缺弹劾不法裨益圣德如果不识大体徒有虚名我认为是耻辱。”这种精神使得他在官场中赢得了“真御史”的美誉。
爱新觉罗·旻宁十八年(1838年)刘光三主持书院工作期间道光皇帝下诏召他回京再任谏官。然而在他的门生以及
新郑市晚清理学先生
王龄的劝阻下刘光三辞召没有再次出山。道光十九年(1839年)刘光三在乡里病逝享年5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