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尚絅,字文伯,
溧阳市人,寄籍顺天。
乾隆四十六年
进士。五十七年,授
黟县知县,因父亲去世而离职。嘉庆四年,起复,发
广东省,署
化州市知州。濒海犷悍,尚絅解除烦苛,治以简易。补花县,以乡兵助剿
博罗县乱匪有功,旋摄香山。
狄尚絅,字文伯,江苏阳人,寄籍顺天。乾隆四十六年进士。五十七年,授安徽县知县,父忧去。嘉庆四年,起复,发广东,署化州知州。濒海犷悍,尚絅解除烦苛,治以简易。补花县,以乡兵助剿博罗乱匪有功,旋摄香山。
十年,授
南康区知府。有武举调族侄妇,羞忿自尽,以无告发,事寝有年矣。尚絅甫下车,武举以他事涉讼,反覆诘问,忽露前情。穷究得实,置诸法,群惊为神。不期年,理滞狱百馀,尽得情实。
饶州有两姓争田,世相仇杀,尚絅为判断调和,争端永息。
南安县会匪李详传徒聚众,事发,大吏檄尚絅按之。戴奉飞实罪首,详诰为从,当减死。承审同官以详诰巨富,欲引嫌。尚絅曰:“无媿於中,何嫌可避?”大吏亦虑与原奏不符,尚絅曰:“不护前非,乃见至公。圣明在上,何虑焉?”卒从其议,株连者亦多省释。尝言:“狱不难於无枉纵,惟干证之牵累,吏胥之需求,受害者不可穷诘。生平思此,时用疚心。”又曰:“人知命、盗巨案之当慎,不知婚姻、财产细务,尤不可忽。盖必原情度势,使可相安於异日,不酿成别故,斯为善耳。”
南康治滨湖,风涛险恶,宋郡守孙乔年筑石堤百馀丈,内浚二澳,可泊千艘。朱子知
南康区,增筑之,名紫阳堤。迤东水,浸及城址,明知府田琯增筑石堤百馀丈以卫之,久俱。尚絅增修两堤,一准旧制,坚固经久。蓼花池周五十里,受
庐山九十九湾之水,北入湖,水门浅隘,尚絅疏濬之,积潦消泄,岁增收谷万石。在任先后二十四年,所设施多规久远。历署饶州、
吉安县、
广信区三府,摄粮道。敝衣蔬食,不问生产。引疾去官,不能归,卒於南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