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民大厦
上海市标志性建筑之一
上海人民大厦,位于上海市黄埔区人民大道200号,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办公地。上海人民大厦位于人民广场南北轴线和东西轴线交叉处,始建于1964年,建成于1966年,现已更名为上海市政大厦。
1993年3月,上海人民大厦改建工程开工,1994年12月竣工。改建工程在保留并加固原市有地下室部分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加层扩建。因新旧建筑结构不一,施工进行了柱梁加固等措施。该工程整体造型庄重雄伟、朴素简约,与周边上海博物馆上海大剧院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广场绿化等共同组成人民广场市政文化中心。1995年7月1日,上海人民大厦启用。
上海人民大厦建筑群系钢筋混凝土结构,由主楼,东、西配楼,南、北楼和综合楼六部分组成,南北长89米,东西宽248米。其中主楼高72.5米,地上19层,长104米。配楼和综合楼均为4层,有连系廊与主楼相连。地下2层作车库,可停放机动车150辆。建筑总面积8.8万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3.7万平方米,可容纳2500人办公。整个项目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
建筑风格
1992年12月,大楼改建工程正式动工,经过2年半奋战,新大楼于1995年7月1日竣工交付使用。人民大厦占地35700平方米,建筑面积87700平方米,主楼位于上海人民广场南北轴线的北端,处于东西向人民大道中心部位北边,大楼前面即为宽广的人民大道。主楼高75米,地上18层,地下1层。大厦总体采取庄重简朴的外形设计,中部略为突出,建筑材料的表面质感和凹凸阴影变化,连同层层点缀着市花白玉兰图案和简朴的内部装饰,大大丰富了艺术效果。整个建筑体现为民服务的平实风格。
命名
大楼建成启用后,人们通常称之为“市政大厦”。1997年初,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12名代表联名向大会提出书面意见,要求正式命名该建筑为“人民大厦”。理由:一是,大厦位于人民大道,南有上海人民广场,北有人民公园,大厦命名为“人民”,与周围环境相谐调;二是,在这座大厦办公的是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一个是体现人民意志的国家地方最高权力机关,一个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地方行政机关,用“人民”两字符合宪法赋予他们的职责;三是,所有这两个机关的人大、政府领导人和干部应牢记做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全国都提倡反腐倡廉的时候,用“人民”命名能更坚定工作人员“人民公仆”的意识。这项提案很快得到采纳和实施。1997年12 月3日,上海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公布人民大道200号命名为“人民大厦”。
目录
概述
建筑风格
命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