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于2002年12月成立,是青岛理工大学新增的文科艺术类学院。艺术学院下设
环境设计(室内和景观两个方向)、工业产品设计、
平面设计、
服装设计与工程、绘画(
国画和油画两个方向)
音乐表演(
声乐和
器乐两个方向)六个专业,同时还承担着
长安大学建筑学院的美术基础课教学工作。
该学院有环境设计(室内和景观两个方向)、工业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绘画(国画和油画两个方向)音乐表演(声乐和器乐两个方向)教研室,教职工60人,拥有博士学位者1人;3名在读博士,拥有硕士学位者32人,占53.3%;2名正教授,17名副教授,占45%。
该学院拥有在校本科生40多个班共1000多人,其中99级
艺术设计毕业班,是学校首届环境艺术与室内设计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也是
青岛市首届环艺专业本科毕业生。
该学院科研成果累累,1993至2009年,已累计发表艺术作品或论文350多幅(篇),其中国家核心期刊60余篇(幅),参加国际、国家、省级画展20多幅,获国家、省级奖16幅。出版著作或美术作品画册25部,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15项。主持横向课题或项目10余项,获得国家专利2项。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八荣八耻”和建设和谐社会等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
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指导思想,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活动准则,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们的根本利益,积极创造条件,积极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不断促进同学们的身心发展,使各项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
第四条 院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加强学风建设,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及时反映学生意愿;广泛组织开展以拓展学生素质为主线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建文明校园,做文明大学生”活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和加强与区内外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六条 院学生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青岛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学生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
青岛市学生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