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作司最初属于宋代的将作监,分为东、西两个部门,负责京城内外的建筑维修工作。到了
金朝时期,八作司被划分为左右两院,分别负责不同的职责。元代时,八作司隶属于工部,其中右八作司负责保管和制作皇室使用的
漆器、红瓮以及铜铁器、皮毛制品;而左八作司则负责保管和制作皇室使用的毡货、柳器等物品。
八作司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承担了多种职能。在金朝时期,其职责包括收集军队所需的物资和武器。而在元代,随着机构调整,八作司的职责也发生了变化,具体表现为右八作司负责皇室内部的漆器、红瓮等物品的管理和生产,同时涉及铜铁器和皮毛制品的制造。相比之下,左八作司则专注于皇室内部的毡货、柳器等物品的保管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