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
延安市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延安市人民政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现任延安市委副书记、市长:严汉平
机构改革
2019年1月,陕西省委、省政府批准了《延安市机构改革方案》,1月21日下午,市委召开延安市深化机构改革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本次机构改革后,市本级设置党政机构47个,其中市委机构14个,包括纪检监察机关1个、市委工作机关13个,市政府工作部门33个。《方案》逐项落实此次改革中央和省委要求市级必须调整优化的党政机构和职能,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运行顺畅。
根据《方案》,本次市级党政机构改革,首先是落实“规定动作”,对应党中央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按照中央关于涉及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要上下基本对应设置的要求,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包括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对应中省组成部门调整,新组建了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等机构。
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工作部门
直属机构
市政府其他机构
中省驻延机构
公共服务机构
现任领导
市长:严汉平
常务副市长:高建华
党组成员:杨宏兰
副市长:郭青、袁家富、魏延安、严晓慧王云祥张世保
秘书长:鲁志华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机构地址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
参考资料
严汉平.延安市人民政府.2023-12-31
市政府工作部门.延安市人民政府.2023-12-31
市政府领导.延安市人民政府.2023-12-31
目录
概述
机构改革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工作部门
直属机构
市政府其他机构
中省驻延机构
公共服务机构
现任领导
机构地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