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至1953年在原籍
上海市上学至
苏州美术专科学校绘画系肄业。曾师从
林风眠、
刘海粟、
关良三大师,1956年“支边”到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初任团市委《包头青年报》编辑、记者;后调市委编《包头史》。
1958年2月《
人民文学》发表处女作《大青山赞》。1960年底至包头市文联《包头文艺》月刊编辑并创作员。“文革”被揪斗。1977年至1980年,文联组联部副主任。1980年至1983年专业作家,1983年至1997年连任
东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1997年5月换届,为名誉主席。1998年内蒙古自治区文史馆馆员,内蒙古作家协会名誉副主席。包头书画院名誉院长。
著有散文集《第一盏矿灯》(内蒙人民),散文集《呵大地》(上海文艺),散文诗集《北方森林曲》(湖南文艺),《许淇散文选集》(内蒙人民),《许淇散文诗近作选》(
青海省人民),短篇小说集《疯了的太阳》(青海人民),《词牌散文诗》(广西民族),散文诗集《城市意识流》(广西民族),《许淇随笔》(四川文艺),散文集《美的凝眸》(
河北省少儿),随笔集《在自己的灯下》(北岳文艺),《伞语》(作家),散文集《草原的精灵》(内蒙教育)。
获
内蒙古自治区1957至1980年度文学创作
一等奖(索龙嗄前身);《采风记》是刊于《
人民文学》的散文。以内蒙古地区的爬山歌为线索。内蒙古自治区首届索龙嗄文学创作一等奖;散文诗一组《北方森林曲》。1990年第九届
陈伯吹儿童文学奖;《森林湖泊的朋友们》被收入多种少儿散文选集。《草原的精灵》获2001年内蒙古五个一工程图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