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教育
残疾人教育
残疾人教育是指针对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方面的残疾人实施的教育活动。这一教育领域涵盖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以及成人教育等多个层次。在中国,残疾人教育自20世纪90年代起得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规范,并被纳入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之中,成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方针
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明确了残疾人教育的发展方针:“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其中,“普及”强调的是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确保所有适龄残疾儿童能够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提升残疾人群体的文化素质。“提高”则是指逐步发展残疾人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满足残疾人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需求。
发展原则
残疾人教育的发展遵循两大原则:一方面,充分利用普通教育机构的作用,同时根据需求适当建设特殊教育机构;另一方面,根据不同类型的残疾人特点和接受能力,选择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方式进行教育。对于某些类型的残疾人,如肢体残疾人、轻度视力障碍者、重听者等,通常采用普通教育方式;而对于失明者、失聪者、中度及以上智力障碍者,则更适合采用特殊教育方式。
相关法规
残疾人教育受到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等。这些法规不仅保障了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也提供了相应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教育条例
1994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残疾人教育条例》,该条例旨在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推动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条例规定了残疾人教育的原则、管理体制、实施途径、物质条件保障以及相关的奖惩机制等内容,为残疾人教育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资料
什么是残疾人教育?.不挂科.2024-11-26
目录
概述
发展方针
发展原则
相关法规
教育条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