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闻出版局设立于1987年,曾是主管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省政府直属机构。2013年12月底,原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和原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合并组建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2018年浙江省机构改革后,不再保留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机构概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新闻出版总署的正确领导下,浙江新闻出版界贯彻落实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和“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着力推动新闻出版强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全省新闻出版业总体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在许多领域身全国前列。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2011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浙江新闻出版业总体经济规模继续保持全国第3位,其中:总产出达1542.63亿元居全国第2位,占全国的11.37%;增加值达316.88亿元居全国第3位,占全国的8.72%;资产总额达1779.11亿元居全国第2位,占全国的12.34%;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达693.8亿元居全国第3位,占全国的9.45%;营业收入达1510.08亿元居全国第2位,占全国的11.45%;利润总额达94.34亿元居全国第3位,占全国的9.24%;纳税总额达77.73亿元居全国第3位,占全国的9.87%。此外,单位数量、企业法人数量、直接就业人数分别为30718家、20267家、43.47万人,在全国的占比分别为8.87%、13.24%、9.27%,均居全国第2位。
2011年,全省共有图书出版社14家,出版图书9320种,总印数3.1亿册,总印张20.64亿印张;共有音像电子出版社7家,出版音像制品426种、420.53万盒(张),出版电子出版物160种、740.94万张;共有具有互联网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30家,音像制作单位35家;共有公开发行报纸71种(另有高校校报30种),总印数35.9亿份,总印张160.6亿印张,平均期印数1201.9万份;期刊220种,总印数7858万册,总印张3.7亿印张,平均期印数501万册;共有印刷企业15085家,全部印刷企业工业总产值1338.3亿元,其中出版物印刷企业450家、出版物印刷企业工业总产值154.6亿元;共有复制企业7家,其中光盘复制企业5家,只读类光盘复制量9410万张,可录类光盘产量1.25亿张;共有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发行单位和经营户9177家,专业批发市场6个,共销售出版物27.6亿册(张),销售码洋139.3亿元,销售实洋114.5亿元,其中,出版社自办发行和新华书店系统共销售出版物7.7亿册,销售码洋83.3亿元,销售实洋70.2亿元。
行政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并指导实施;制定全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建设。
三、负责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组织实施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及实施对各类出版物的审读和选题的审批、管理;组织协调古籍整理出版。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七、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八、负责制定出版物市场管理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全省新闻出版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负责省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十、负责全省印刷、复制业的监管。
十一、负责全省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十二、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三、制定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队伍、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督促协调局机关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拟定全省新闻出版行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承担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和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参与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并审核;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承担机关法制工作。
出版管理处(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处)
拟订图书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出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图书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出版单位的设立、选题计划、内部资料出版等事项的审核审批;组织对图书的审读和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审听审看,对网络出版内容进行监管;负责对书号、版号及出版物的管理;承担对从事图书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组织查处图书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出版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新闻报刊处
拟订省内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总量、结构、布局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报纸(报社)、期刊(刊社)和记者站设立等事项的审核审批;负责对报刊社出版活动和有关新闻机构分支机构的监管;组织对报纸、期刊内容进行审读与舆情分析;承担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报刊社、记者站违法违规行为。
印刷复制管理处
拟订全省印刷和复制企业的总量、结构、布局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印刷、复制业的监管;承办印刷和复制企业的设立、印刷、复制境外出版物、光盘生产设备引进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承担印刷、复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管理处
拟订出版物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版物发行的监管;承办出版物批发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出版物进口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推进出版物发行领域公共服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活动。
版权管理处
负责全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拟订著作权管理、保护和使用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著作权相关机构;承办涉外著作权合同审核、各类作品自愿登记等事项;承办著作权方面的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事务;调解著作权纠纷,负责有关著作权的鉴定工作,组织查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执法指导监督处
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监管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省新闻出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指导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参与、协调省内大要案和跨省、跨区域案件的查处;负责非法、违禁出版物的鉴定工作。
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工作;拟订全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新闻出版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办新闻出版对外交流事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管理;负责新闻出版系统社团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局属单位
浙江省新闻出版发展中心
承担全省出版图书的条码技术应用工作;承担全省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管理;承担全省印刷品质量检测鉴定工作和印刷质量检测站的管理;承担全省图书在版编目(CIP)工作;承担新闻出版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及所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财务的统一管理工作,协助办理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及相关年报统计工作;具体承办新闻出版行业培训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报刊征订、信件收发和样书样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服务工作,具体负责安全保卫,文印,机要文件交换,会务,接待,会议、活动的摄像
摄影,办公用品,车辆和房产、物业管理等;负责老干部的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内部电脑网络管理。
浙江省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浙江省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隶属浙江省新闻出版局,与浙江省新闻出版发展中心合署办公,负责实施我省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001年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批复同意建立浙江省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编号为016号。目前,该站具有初级、中级、高级出版物发行员和发行师鉴定资格。
浙江省印刷产品质量检验站
浙江省印刷产品质量检验站是我省印刷产品质量检验的专业性机构,由省新闻出版发展中心主办。
该站于2006年取得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建立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2009年又通过了机构复评。具有高级、中级职称等各类专、兼职专业人员10余人,设有站长室、办公室、检测室、评审室和样品室等,拥有各种先进检测仪器十余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范围等法律法规开展对平版印刷品、平版装潢印刷品、凹版印刷品、报纸印刷品的检测、鉴定工作;可以出具绿色印刷认证申请材料中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