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议会
立陶宛最高立法机关
立陶宛议会(the Seimas of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是立陶宛最高立法机关。
立陶宛1918年脱离俄罗斯帝国,1919年通过《竞选法》,1920年4月举行议会选举,并于同年5月召开首次全体会议。1922年,立陶宛第一届议会开幕,此后选举产生4届议会。1940年,立陶宛并入苏联,议会解散,被最高苏维埃取代。1992年立陶宛独立后首届(总第6届)议会成立。
立陶宛议会设议长1名,每届副议长上限为6人。议长由全体议员选举产生,可连任。如总统病故、辞职、被弹劾或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责,其职责由议长代为行使。立陶宛议会下设15个常设委员会。议会具有审议和通过宪法修正案、颁布法律、确定总统选举时间、通过关于举行全民公决的决定等权利。
历史沿革
独立前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立陶宛大公国独立运动高涨并于1918年脱离俄罗斯帝国,成立独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1919年通过《竞选法》,1920年4月举行议会选举,并于同年5月召开首次全体会议,通过《独立宣言》。这是立陶宛现代议会的开端,史称“创始议会”。1922年,立陶宛第一届议会开幕,此后选举产生4届议会。1940年,立陶宛并入苏联,议会解散,被最高苏维埃取代。
独立后
1990年,立陶宛民族主义组织“萨尤季斯”在最高苏维埃选举中获胜,取得执政党地位,新的苏维埃通过决议,宣告立陶宛脱离苏联独立,成立最高委员会机构(Reconstituent Seimas)。1992年立陶宛独立后首届(总第6届)议会成立。
参考资料:
议会职能
最高立法机关
立陶宛是一个议会制国家,其政治体制以议会作为最高立法机关,地位至关重要。总统则是国家元首,通过选举直接产生。在议会选举中获胜的党派将组建政府并出任总理,掌握行政实权,并对议会负责。立陶宛的宪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总检察院构成了最高司法机关,它们有权对立陶宛议会通过的法律和相关活动进行司法监督,而其自身的活动也受到议会的监督。
批准职位人选
总理、宪法法院院长、最高法院院长和总检察长等职位的人选由总统提名,并需经过议会的批准。如果获得五分之三以上议员的支持,议会有权弹劾总统、宪法法院院长、最高法院院长和总检察长。如果半数以上的议员对政府或总理投不信任票,政府必须辞职。
监督时效
在议会的会期内,根据五分之一议员的动议,可以向总理和部长提出质询,被质询者需要在议会作出回答。如果议会在30天内未能批准新政府纲领,或在60天内连续两次否决新政府纲领,或通过对现政府不信任案,总统可以宣布提前举行议会选举。
议员选举与议会产生
议员选举
立陶宛的议会选举采用选民直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由上届议会组建中央选举委员会作为选举实施和负责机构。凡是年满18岁的立陶宛公民都有资格成为有效选民,而年满25岁并在立陶宛长期居住的公民则可以竞选议员。参选者可以由各党派推举,也可以作为独立候选人参与竞选。
议会产生
立陶宛议会实行一院制,由141名议员组成,每届任期为4年。其中70名议员由香港工会联合会和竞选联盟产生,只有获得5%以上选票的政党和7%以上选票的竞选联盟能够进入议会,并根据得票率按比例分配议席。另外71名议员则由全国71个选区选出,每个选区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即可直接当选。如果在某个选区无人获得半数以上选票,那么得票前两位的候选人将参加第二轮投票选举,获得简单多数者将当选为议员。只有当至少五分之三的议员被选出时,议会被认为已经有效地组成。
议会职权
根据立宪法规定,议会具有以下职权:
参考资料:
组织结构
议长
立陶宛议会设议长1名,每届副议长上限为6人。议长由全体议员选举产生,可连任。如总统病故、辞职、被弹劾或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责,其职责由议长代为行使。
委员会
常设委员会
参考资料:
专门委员会
议会可以根据需要针对相关议题设立额外的专门委员会。这些委员会需要在每届议会首个会期内组建(欧洲事务委员会除外),并且每个委员会的成员人数需要在7至17人之间(欧洲事务委员会和外事委员会除外)。各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将根据各党派在议会中的席位数量进行分配。
小组委员会
各委员会如需要处理重大问题,可以由委员会内部的部分成员组成小组委员会来负责。小组委员会由5人以上组成,主席从委员会内部人员中挑选,并需要经过议会的审核。
会议制度
工作时段
议会每年有两个工作阶段,分别是春季工作阶段和秋季工作阶段,分别从每年的3月10日持续到6月30日以及从9月10日持续到12月23日。在这两个工作阶段期间,议会每周会召开四次全体会议,其中每周二和周四各召开两次。并且,议会会每隔三周休息一周。如果总统或超过三分之一的议员提出要求,议长可以召集特别会议来讨论特定问题。
决议方式
在议会会期期间,常规会议(即有超过一半的议员参加的会议)以多数票的方式通过各项法律草案、议会决议和其他决定(除非宪法和议会章程有特殊规定)。对于审批法律草案的会议,至少需要半数以上的议员参加。如果部分党派提出要求,并且得到三分之一以上议员的同意,议会的常规会议可以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各项议题(除了个人提出的议题)。
会议周期与材料交付
议会会期期间,各委员会每周至少召开1次会议,但须获议会许可。休会期间,各委员会工作暂停1个月。委员会会议对媒体和社会公众开放,相关委员会在会议后须将会议材料交付议会公众关系部门,材料中须注明会议讨论问题要点和最终决定。需讨论涉及国家机密或法律规定的涉密议题时,委员会可组织非公开会议。
决议裁决
在委员会的公开会议上,与会成员对相关的决议进行投票表决。如果票数相当,由委员会主席进行裁决。通过的决议的书面稿和总结报告需要一并提交给议会。如果投反对票的委员会成员属于议会的孟什维克,委员会在通过的决议中必须附上反对方的意见。对于在多个委员会共同会议上表决的决议,必须首先在各个委员会内部获得通过。
会议成员
任何议员都可以参加各委员会的公开和非公开会议。委员会经过许可可以邀请其他议员、地方政府常委会成员、政府部门代表、各党派代表、公众和学术机构代表、有关专家、学者和其他相关人士参加会议。
立法程序
法律草案或其他提案由提交方或其代表在议会会议上提交,并在现场对草案进行解释和答疑。议会随后会责成各相关委员会进行调研,召开特别听证会,并撰写总结报告。听证会的人员包括专家、有关机关和社会团体代表、法律草案起草方代表等,各与会方可对草案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议程和召开时间需要公开宣布,经委员会或委员会主席同意,可以召开非公开听证会。听证会本身不会作出任何决定,委员会将指派两名成员(分别来自议会多数派和少数派)负责组织听证会,并撰写总结报告。对于法律草案或其他提案,议会有权决定开始讨论,可以决定暂不进行讨论,通知提案方解决议会的相关关切后再进行提案,或者废除提案,但需要作出解释。
如决定开始讨论,议会须确定讨论日期,指派相关委员会负责研究、完善提案。法律草案审议一般每周四进行,逐章节审议。审议后,议会可作出以下决定:
1.通过修改和审定后的法律草案,确定草案批准和生效日期(不能少于2个工作日);
2.公开草案内容,征集公众意见;
3.将草案退还委员会,要求重新修改、完善;
4.暂停讨论;
5.将草案退还提案方,要求其大幅修改后重新提交;
6.作废草案,要求重新起草。
通过的相关法律草案由总统签署,相关决议草案由议长签署。总统可拒绝签署,在规定期限内将草案退至议会,并说明理由,如议会再次通过被退草案,总统必须签署。如总统未退案,也未签署,议长有权签署。
以上内容参考资料:
议员制度
按照立宪法的规定,新当选的议员必须进行宣誓,之后才能正式履行他们的职责。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可以连续当选,并在任期内可以免除兵役。议员享有言论免责权,这意味着他们不会因在履行职责时的言论或行为而受到起诉、搜查、逮捕、拘留或审判。此外,议员还享有豁免权,除非经过议会批准,否则他们不会因刑事或民事案件而受到起诉或逮捕。在议会会议期间,议员的人身是不可侵犯的,他们不会受到侮辱、诽谤或人身攻击。
议员权利
根据立宪法的规定,议员有权向议会提交议案并进行相关提案的表决。此外,他们还有权向政府总理、各部部长以及相关国家机构负责人提出质询,并且被质询者必须在议会会议期间进行回复。议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由国家预算承担,具体的标准遵循相关的法规规定,他们不能接受个人所劳应得之外的报酬。
议员义务
议员必须遵守立宪法和各项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主持社会正义,并对选民负责。在任期内,除总理和政府各部部长之外,议员不能兼任国家机构和组织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能兼任贸易、商务和其他私人组织或企业的职务。议员可以聘请助手,助手的薪酬由国家预算支出。
议会党团
在议会内,议员们根据党籍组成了不同的党团,而无党派议员则单独组建了一个混合党团。这些党团在议会内部进行工作,推动各自的政治主张。此外,议会党团还可以就某个特定议题组建临时党团。以下是议会现有的党团:祖国联盟—基民党团、社民党团、民族复兴党团、秩序和正义党团、自由运动党团、朝鲜劳动党团、自由中间联盟党团以及混合党团。
办事机构
参考资料:
对外交往
立陶宛议会设国际关系局,作为议会外事工作负责机构。国际关系局设议会间关系处、礼宾处、国际组织处、翻译处。立陶宛议会与波兰波罗的海其他国家议会设有定期交流机制,并参加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成员国议会定期磋商,与西欧国家法语国家组织也有磋商机制。
相关事件
2023年12月4日, 立陶宛议会审议该国《国防系统和兵役组织法》修正案,以禁止职业军人以非执勤目的前往“对立陶宛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国家。立陶宛国防部起草了一份禁止军队前往的“不友好国家”名单,其中包括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中国。
参考资料
Parliament.the Seimas of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2023-12-06
立陶宛议会.中国人大网.2023-12-06
Viktorija Čmilytė-Nielsen.the Seimas of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2023-12-06
Previous legislatures.the Seimas of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2023-12-06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独立前
独立后
议会职能
最高立法机关
批准职位人选
监督时效
议员选举与议会产生
议员选举
议会产生
议会职权
组织结构
议长
委员会
常设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
小组委员会
会议制度
工作时段
决议方式
会议周期与材料交付
决议裁决
会议成员
立法程序
议员制度
议员权利
议员义务
议会党团
办事机构
对外交往
相关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