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理论家、诗人,是继A.N.
法拉比和伊本。西纳之后的阿拉伯重要音乐理论家,以《论调式》和《论协和》两部音乐论著闻名于世。
1294年 1月28日卒于
巴格达。幼年在巴格达受教育,后成为
阿拔斯王朝末代哈里发的宫廷音乐家和私人图书馆的管理员。1258年
蒙古族占领巴格达后,他受到厚待,供职于伊尔宫廷。后受宠于权臣朱韦尼,任其家庭秘书。晚年因朱韦尼家族失势(1284)而陷于贫困,最后因负债入狱,并死于狱中。
萨菲?丁是继A.N.
法拉比和伊本?西纳之后的阿拉伯重要音乐理论家,以《论调式》和《论协和》两部音乐论著闻名于世。他在
毕达哥拉斯音乐体系的基础上,综合前辈音乐家的见解,确立了十七律制:即把以前根据四度相生法而产生的九律再往下生8次,共得十七律。依此一个全音被细分为两个林玛(各约90音分)和一个音差(22~23音分)3个音程单位他试图以此统一阿拉伯律制。由于十七律不包含阿拉伯人所听惯的中间音程,故未被普遍用于音乐实践。但在19世纪之前,它作为一种理论仍通行于阿拉伯、波斯和
土耳其。他还相当详尽地记载了当时阿拉伯艺术音乐所使用的调式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