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登云峰山记
郑述祖作品
《重登云峰山记》是南北朝时期郑述祖创作的一篇散文。
正文
重登云峰山记
齐河县清三年五月四日,使持节都督光州市诸军事、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光州刺史郑述祖字恭文,即魏镇北将军、秘书监,青、相、光三州刺史文恭公荥阳道昭之子,魏大鸿胪卿、北豫州刺史、司空□公严祖之第三弟。先君之临此州也,公与仲兄豫州敬祖,叔弟光州遵祖,季弟北豫州顺祖同至此镇。于时公年始十一,雅好琴文,登山临海,未尝不从,常披鹿皮裘子,此州人士呼为道士郎君。及长,官历司徒长史,再履尚书,三为侍中,沧、瀛、冀、赵、怀、行正得此十州刺史。公之所抚,莫非大蕃,言及光部,恒所钦羡。只为前踪,诚所愿也,便以此夏,斯愿方遂,忻慰登途,若归桑梓。入境叹曰:吾自幼游此,至今五十二年。昔同至者,今尽零落,唯吾一人,重得来耳。于是凄感,不自胜。因南眺诸岭,指云峰山曰:“此山是先君所名,其中大有旧迹。”未几,遂率僚佐,同往游焉。对碣观文,发声哽塞,临碑省字,兴言泪下。次至两处石诗之所,对之号仰,弥深弥恸,哀缠左右,悲感傍人,虽曾闵之诚,能过也!但石诗年久,字皆癣落,宾从寻省,莫能识之。公乃曰:“此时吾虽幼小,略尝记录,此当是与道俗十余人论经书者。”遂口持百余言。诸人得此,乃共披拂,从首及末,无一讹。久之,方升于此。此处名曰:山门左阙。仍仰观斯峰曰:“此上应有九仙之名。”即遣登寻,果如所说。此山正南四十里有天柱山者,亦是先君所号。以其孤上干云,傍无麓,因以名之。其山上之阳,先有碑碣,东堪石室,亦有铭焉。从此东北一十二里太基山中,复有云居馆者,亦是先君所立。其四峰之上,镌记不少,悉有志录,殊复可观。今日于此,略陈彼境,冀洪声异迹,永无沦没者矣。(碑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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