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总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海南省总工会于1988年建省时成立。2018年7月19日,海南省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全体代表选举产生省总工会第七届委员会。
2023年9月,海南省总工会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
海口市召开,选举产生了海南省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闫希军当选为省总工会主席,
赖泳文当选为常务副主席,何清、
陈桦、蔡智芬、苏良飞(挂职)、陈波(挂职)、
林鹏(兼职)、官坤(兼职)当选为省总工会副主席。
2018年7月,海南省总工会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海口召开,选举产生了海南省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志远当选为省
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王全、郭奕秋、
郑有基、
王裕明、马东旭(挂职)、赖泳文(兼职)、
章文(兼职)当选为省总工会副主席。
2021年6月9日,
海南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入选海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