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雄,49岁,
方山县大武镇人,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大代表。1989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方山县支行参加工作后,混迹社会并与方山县臭名昭著的“菜刀队”成员打成一片。张志雄长期组织黑恶势力团伙,操纵基层政权,抢占矿山资源。2018年3月26日,
交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志雄被判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银行工作期间,张志雄强占单位住房、车库,多次冲击单位会场,恐吓行长,随意殴打、辱骂单位职工。2012年,张志雄将央行
方山县支行行长赶跑,新行长来上任遭到张志雄当众侮辱、戏弄、谩骂,导致任命未能进行。张志雄扬言,谁来方山当行长,必须由他说了算。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方山县支行因其横行霸道未能配备行长。
2004年,张志雄以银行职工干部包村扶贫身份回到大武镇。同年12月,张志雄强行参股方山县
闫财旺在大武镇
高家沟村开办的聚鑫矿业有限公司,随后打跑闫财旺,独占聚鑫矿业有限公司。
2010年4月至2011年6月,张志雄通过伪造年龄、虚报荣誉等手段,获得“
方山县十大杰出青年”荣誉,同时成为方山县第九届人大代表,也成为一些基层干部眼中的“能人”。
根据群众举报,在
山西省公安厅的指挥下,
吕梁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2014年12月18日开始,专案组将张志雄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27人陆续抓获归案。经过一年侦破,破获
刑事案件10类30起,查获并冻结涉案资金8514万元,查封张志雄家购买价近亿元的10套房产。近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