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是由中国发起,并由
成员国政党组织、国家议会、政府机构依据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1(消除贫困)、2(保护环境)、3(全球合作),於2006年6月在中国创建的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
当前频发的地震、海啸、火山喷发、
飓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由气候变化和人类不可持续经济活动引发的森林植被破坏、近海污染、湿地锐减、水资源污染、土地荒漠化、物种灭绝、城市
沉降、极端天气、特大洪灾、特大泥石流、特大干旱以及流行性传染病、粮食安全与食品安全等问题,已对人类生存和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各类灾害的发生,不仅改变了世界政治格局,而且加剧了贫困而引发冲突。基于此,由中国倡议发起并在
联合国人居署、联合国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国家高级代表处的支持和参与下,由主权国家共同创建了全球性国际组织——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该组织自创建以来,围绕国际会议、国际合作、课题研究、媒体宣传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2011年以来先后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大会观察员地位,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
亚洲政党国际会议观察员地位,拉美\加勒比政党国际会议观察员地位;并分别与联合国人居署,联合国文明联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欧洲理事会结为战略合作机构。
组织现有103个国家成员(其中有17个常务理事成员),本届轮值主席国为
柬埔寨政府。世界生态安全大会(主席团)为组织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组织的重大事务;执行委员会为大会执行机构,主办:两年一届的“世界生态安全大会”和“世界生态安全博览会”以及“欧亚生态安全会议”。
通过与各国
政党组织、国家议会、政府机构、科研部门、国家智库间的合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生态安全格局,降低气候变化风险,保护自然环境,倡导和平和解与绿色执政,实现经济、环境、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安全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自然生态安全,包括火山、地震、
飓风、海啸、极端天气、陨石撞击等;二是生态系统安全,包括森林生态系 统安全、海洋生态系统安全、湿地生态系统安全、微观生态系统安全四个组成部分;三是国家生态安全(也称:人类生态安全),包括非传统安全、环境安全、物 种安全、生命安全、城市安全、核安全与辐射、自然遗产安全、资源安全八个重要组成部分。
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扶贫计划;负责全球生态安全状况的调查和分析,促进生态安全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发展;参与在国民经济中推广和有效利用生态科技成果,出版生态安全书刊;确定生态、人口和经济优先发展方向;对涉及生态安全计划纲要和重大项目进行评估;依据国际生态安全管理体系对生态项目实施生态鉴定、生态修复与生态管理;对从事生态安全研究的专业人员以及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举办生态安全领域的国际会议和国际博览会;保障组织成员法律地位以及
知识产权;开展有关健康生活方式、生产运输、生态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工作;与
联合国人居署共同实施生态技能和青年技术(就业)培训;发布年度城市青年调查报告;在联合国人居署框架内开展城市生态安全指数排行;设立“世界生态
安全奖”和“联合国青年创新奖” (青年领导力创新奖、青年文化创新奖、青年教育创新奖、青年科技创新奖、青年企业家奖);在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实施“阳光助学计划”(每年拟选择八个国家,为其援助或援建一所“阳光学校”)。
蒋明君、安娜·蒂贝琼卡(
联合国前副秘书长)、安瓦鲁·乔德哈瑞(联合国前副秘书长)、鲁萨克·奥列格·尼古拉耶维奇(国际生态生命安全科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