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罗翠林共同拉开红绸,
湖南省首个市级监察委员会常德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处置。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