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5月3日,张洪魁被任命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其后,张洪魁分别于2003年6月14日、2013年6月20日担任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同仁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洪魁负责主编了《中国中药资源》《中国中药区划》等多部著作。
2010年4月13日,张洪魁因
东盛集团没有及时履行临时信息和存在定期报告虚假陈述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2012年11月,张洪魁被评为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
2013年6月20日,张洪魁担任
同仁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次年8月22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张洪魁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他的辞任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比例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独立董事就任前,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到2015年6月10日,张洪魁正式离职。
2010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
东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东盛科技时任独立董事张洪魁在陈述、申辩意见中提出,由于东盛科技向他们隐瞒违法行为,他们事先难以发现东盛科技的违法行为,更不可能事先履行职责制止东盛科技的违法行为。同年4月13日,张洪魁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