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宝玉
原营口港务集团董事长
高宝玉,男,汉族,1954年10月出生,辽宁台安人,1977年10月参加工作,天津大学系统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曾经担任营口港务局副局长、党委书记、任营口港务局局长兼党委副书记、营口银龙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营口中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经被评为年度中国十大港口风云人物。曾贿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辽宁省代表团)。
2015年03月20日,经辽宁省委批准,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高宝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8月14日,被开除党籍公职。
个人经历
早年经历
1977年7月,天津大学系统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工作经历
1998年12月——1999年12月任营口港务局副局长、党委书记。
1999年12月——2000年02月任营口港务局局长兼党委副书记,营口银龙港务Inc.董事长、营口中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00年02月——2000年04月任营口外轮代理总公司副董事长。
2000年04月——2000年10月任营口顺达散货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0年10月——2000年03月任营口船货代理有限公司、营口港务局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
2000年03月——2015年04月任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3年10月,任营口港务集团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候选人。
社会活动
营口市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全国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2015年03月20日,经辽宁省委批准,高宝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4月2日,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干部大会。免去高宝玉的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2015年6月1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高宝玉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2015年8月14日,经辽宁省委批准,高宝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决定给予高宝玉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
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从中受贿2680余万元。构成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重要相关荣誉
高宝玉曾获年度中原地区十大港口风云人物荣誉。
目录
概述
个人经历
早年经历
工作经历
社会活动
人物事件
重要相关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