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属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
一是统筹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拟定开放型经济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发展,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法规,研究和制定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是推动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按照权限管理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总部贸易、转口贸易、服务贸易,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管理对外援助业务;推动本市与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
三是推动内贸流通产业发展。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统筹
电子商务发展,组织实施境内外大型经贸展览活动,推动全市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创新,促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商贸物流标准化和智慧化等现代商贸流通方式发展。
四是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开展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指导督促商贸
流通企业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
市场流通处(
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公室、重庆市老旧汽车更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