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是中国第一批对外旅游甲级开放县,面积2348平方公里,人口36万人;全县9个乡、3个镇都建立了广播电视站,有线广播入户喇叭2万多只,建立调频广播电台的人员、经费已经落实,具备办台条件。同年8月23日,广播电影电视部社会管理司、利技司批复同意兴安县建立调频广播电台,呼号为“兴安人民广播电台”,发射机功率0.3千瓦,发射频率101.4兆赫,天线高度25米。1995年,兴安人民广播电台用
汉语播音,每天播音时间6小时30分钟,其中转播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节目1小时、广西人民广播电台节目1小时5分钟 (共2小时5分钟) ,占32.05%,自办节目时间4小时25分钟,占67.95%。自办节目时间中,新闻节目45分钟,占16.98%;教育性节目时间1小时50分钟,占41.1%;文艺性节目1小时,占22.64%;服务性节目时间50分钟,占18.87%。兴安人民广播电台和
兴安县广播电视局是局台合一体制,1995年,全局35人 (包括兴安县有线电视台) ,其中行政管理人员5人,占14.29%;采编播人员9人,占25.71%;技术人员16人(包括技术工人13人),占45.71%;其他人员5人,占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