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and合唱团是一支由五位成员组成的根源摇滚乐团,成立于1968年。乐队的原始阵容包括瑞克·丹科、加斯·哈德森、理察·曼努尔、罗比·罗伯森和莱文·海尔姆。在成立之前,成员们曾在山区乡村摇滚歌手罗尼·霍金斯的伴奏乐团中演出,并在1958年至1963年之间各自加入霍金斯所主导的雄鹰乐队。
The Band合唱团的首张专辑《Music from Big Pink》于1968年发行,其中包括了他们在索格蒂斯录制的非正式录音。The Band合唱团在接下来的十年中发行了十张录音室专辑,并与
鲍勃·迪伦合作多次,其中包括1974年的巡回演唱。The Band合唱团的原始阵容在1976年结束了其巡演事业,这场演出被拍成了1978年的纪录片电影《
最后华尔兹》。The Band合唱团在1983年重启巡演,但没有吉他手罗伯森的参与。
曼努尔在1986年的演出完毕后死于自杀,其余的三名成员持续演出与录制新专辑并找来其他乐手暂代罗伯森和曼努埃尔的位子。The Band合唱团的最后阵容包括理察·贝尔、蓝迪·夏尔兰特和吉姆·魏德。乐团解散后,丹科于1999年死于
心力衰竭。海尔姆继续表演并发行了几张成功的专辑,直到他在2012年去世。 The Band合唱团在1989年和1994年分别入选
加拿大音乐名人堂和
摇滚名人堂。2004年,滚石杂志在他们的滚石杂志百大艺术家榜单中排名第50位。同年,单曲〈The Weight〉也在滚石杂志五百大歌曲中排名41。2008年,他们获得了
格莱美终身成就奖。乐队合唱团于2014年入选加拿大星光大道。
The Band这个加拿大乐团,他们和老将Ronnie Hawkins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走唱江湖练功夫;他们还叫做The Hawks的时代,和Bob Dylan一起踏上那场永远翻转了流行音乐史的1965-1966年巡回演唱。在Woodstock乡间那幢叫做Big Pink的老房子,那间孵育出The Basement Tapes的地下室里那座传说中的双轨录音座。
他们以独立艺人的姿态崛起,恰好是在Bob Dylan出车祸隐居起来的1967年。而在他们仅仅出了两张专辑——《Music From Big Pink》(1967)、《the Band》(1968)之后,The Band已经被同为当代最伟大最顶级的摇滚乐团,足以和Beatles、Stones平起平坐。
1968年,声望如日中天的Eric Clapton听了The Band同名专辑之后,毅然决定解散Cream,他说:是这张专辑让他体会到,
摇滚可以不用塞满永无止境的
solo。这是一张改变了他的生命的专辑,在那个年代,被The Band改变生命的听众,Clapton只是千千万万分之一而已。
他们完全不属于那个花童、反战、
迷幻摇滚的世界,在主流摇滚艺人纷纷遁入录音间炮制繁复的音场、吉他英雄的solo愈飙愈长的时候,The Band反其道而行,让所有的音乐回归草根、回归单纯,但这单纯的样貌却是由深不可测的音乐实力累积而成的。听The Band最大的挑战也在这里:这些音乐乍听之下并不花俏也不绚丽,像一桶酿制了很久的老酒。你得让它在嘴里细细地漱、慢慢地咽,并且得有一定的阅历,才能慢慢体会这些音符背后暗藏的静静流淌的历史的
黄河,和它之所以能用如此单纯的乐器交迭出这样丰厚深沉的力量的惊人才华。
The Band竭力要让音乐维持一种“半熟状态”,亦即,即使他们有无与伦比的技术和经验,他们仍能让自己的音乐不被“打磨”“抛光”“润饰”,而保留那些不平整的锯口和
瘢痕。他们的合音不像Crosby Still \u0026 Nash那样融为一体,而各自保留着鲜明的个性,他们的音乐总有一种从容和放松感,用一句矛盾的形容,loose but tight,就是这样。
“更让人难忘的是,他们在那个反传统的、充满幻灭的、弑父的年岁里,自在地拥抱传统,拥抱历史,唱着像是
南北战争时期就作好了的歌曲——只不过这些歌刚好要用
电吉他、电风琴和爵士鼓演奏,他们让许许多多茫然的青年人找到了一种类似于‘乡愁’和‘土地’的感情。一个乐评人说,1969年,The Band的同名专辑在他和朋友租的小屋里放着,他第一次感觉到:
美国是个大得足以让他栖身的国度。到了1970年,The Band已经是乐坛最受尊敬的重量级组合,堪称动见观瞻。他们到这个时候已经出了三张专辑,《Stage Fright》(1970)尽管不像前作那样足以身史上最优名盘之列,却也不失为稳重的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