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即敕命、敕谕。是皇帝任官封爵和告诫臣僚的文书。敕最早是由
西汉的戒书发展而来的。后经
魏晋南北朝继承沿用,至唐宋元代敕书的种类有所增加。明清时期,敕的用途更为广泛,规格形式也更为完备。
清代的敕书分为敕命和敕谕两种。敕命用于敕封外藩、覃恩封赠六品以下官员及世爵有袭次者。敕命为
卷轴形式,六、七品二轴,八、九品一轴。
轴头角质,
向日葵属锦面,色分苍,青,黄,赤,黑五种,绘以升降盘龙盘绕。敕面织“奉天敕命”四字。满、汉字兼次书被封赠者的官阶、姓名、功德,封赠的品秩、袭次等。敕命文字用骈体文,敕命最后书明颁发敕年月日,并加盖皇帝“敕命之宝”。满汉文字合璧。
一是敕任官员。敕任官员又分:“坐名敕”和“传敕”两种。“坐名敕”为授外任之
总督、
巡抚、
学政、盐政、
织造、提督、总兵以及临时派遣的军事将领等官的任命书。敕书中须写明被任官员的官职、姓名,所列职权,又叫坐名,故称“坐名敕”。“传敕”也称流传敕书。为授布政使、按察使、
道员、运司及副将、参、游等官的任命书。敕书内只列官衔,不写被任官员之名。
三是敕封或谕告外藩。清朝藩属国如
朝鲜、
琉球王国、
越南、苏禄、
南掌等国遇有国王嗣位时,清政府例须遣使敕封。外藩遣使入贡时,清政府则颁敕谕嘉奖及颁赏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