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福,出生于1980年12月,毕业于
北京理工大学。曾任教于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珊瑚虫版QQ作者,团购网站“偶的团”创始人。
陈寿福于2001年开发了
珊瑚虫版QQ。2002年11月,陈寿福发表声明称将停止更新和传播珊瑚虫版QQ。2004年7月,陈寿福任教于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2006年,陈寿福开发了珊瑚虫增强包,并将腾讯QQ2006Beta2与珊瑚虫增强包一起打包并命名为“腾讯QQ 2006珊瑚虫版”。2010年9月10日,陈寿福创办的团购网站“偶的团”正式上线。
陈寿福未经
腾讯控股许可擅自对腾讯QQ软件进行修改,将腾讯QQ软件的广告、搜索功能进行删除,加上显示好友IP地址功能,并将其用作商业用途。2007年9月,陈寿福因涉嫌侵权被
深圳市公安局羁押,并于2008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0年3月10日,由于在狱中表现良好,陈寿福获得减刑提前出狱。
陈寿福,出生于1980年12月,1998年9月考入
北京理工大学光电工程系,并于2002年9月攻读
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学院二学位。
陈寿福于2001年开发了
珊瑚虫版QQ。2002年11月,他发表声明称将停止更新和传播珊瑚虫版QQ。2003年,
腾讯控股找到他,并让他写下保证书,保证关闭网站上珊瑚虫QQ版本的下载,不再对腾讯QQ软件进行修改。
2004年,
外挂形式的思维又一次引发陈寿福的兴趣。其后,珊瑚虫外挂以去广告、显IP等性能引来大量下载。2006年,他开发了珊瑚虫增强包,并将腾讯QQ2006Beta2与珊瑚虫增强包一起打包并命名为“腾讯QQ 2006珊瑚虫版”,放在珊瑚虫网站提供下载。2007年9月,陈寿福因涉嫌侵权被
深圳市公安局羁押,并于2008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4年7月,陈寿福任教于
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2007年5月14日,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习部主办的“名师讲堂”系列讲座第二期-聊聊
c语言在信息楼6002举行,陈寿福担任主讲。
2010年9月10日,陈寿福创办的团购网站“偶的团”正式上线,主要做北京市场。陈寿福表示进入团购领域有两个原因:一是获得了来自朋友的投资,二是团购是被市场证明可行的机会。
陈寿福从
腾讯控股的网站下载腾讯QQ软件后,未经腾讯公司许可擅自对腾讯QQ软件进行修改,将腾讯QQ软件的广告、搜索功能进行删除,加上显示好友IP地址功能后发布到网络上供人下载使用。其后,该软件逐渐被使用者接受。当珊瑚虫版影响力一步步扩大之后,设计者陈寿福将其用作商业用途。
2006年8月20日,腾讯公司以侵犯著作权并构成
不正当竞争为由将陈寿福告上法庭,并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同年12月20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
腾讯控股公司起诉珊瑚虫版QQ侵犯
著作权胜诉,陈寿福被判向腾讯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虽然法院判陈寿福停止提供下载和使用侵权软件,但
珊瑚虫还一直在进行侵权行为。2007年8月16日上午,陈寿福因涉嫌侵权被警方传讯,当晚被刑事拘留。8月24日,检察院批准对陈寿福进行逮捕。9月8日,
深圳电视台播出《扑火的珊瑚虫》对此事进行报道,讲述了陈寿福研发的珊瑚虫对腾讯QQ进行著作权侵犯的过程。9月28日,该视频经过网络传播后,引来网民的大量跟帖。10月20日左右,案卷移交
南山区人民检察院,25日律师开始阅卷,其后于11月20日移交南山区人民法院。12月19日,陈寿福被拘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陈寿福面对法官发问一度当场认罪,而律师则认为当事人往往都不很懂法律,即便认罪也不会对审判结果造成很大影响。最终一审未宣判。12月24日,该案在
深圳市再度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庭辩。陈寿福律师在辩护词中称,对于陈寿福开发珊瑚虫QQ系列软件并提供下载行为,
腾讯控股是知情、许可、甚至引导和获益的。庭审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2008年1月7日,来自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的
知识产权界和刑法界五名法律专家在京召开专家论证会,得出明确法律意见:“陈寿福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1月10日,
法律意见书送达深圳市
南山区人民法院。3月3日,律师接到南山区人民法院通知,称需要再次开庭,理由是检查院提交了补充证据。3月6日,腾讯QQ珊瑚虫案一审第三次开庭,检方提交了陈寿福存款余额单。控辩双方均无新观点需述述,庭审在10分钟内结束。当庭未宣判结果。
2008年3月20日下午,珊瑚虫版QQ侵权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同时法院将对陈寿福违法所得总计人民币1172822元予以追缴。
一审判决后,陈寿福当场表示将会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上诉。2008年11月,陈寿福律师证实,珊瑚虫版QQ侵权案已经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陈寿福已于10月底由看守所转至监狱服刑。
对于法院一审的判决,网民普遍对陈寿福怀有同情。大多数网友对失去第三方软件的提供源,表示伤心和损失。有网友评论说,陈寿福利用自己的技术将原软件“修改”获得了好评,最后想在其中获得点利益属于“人之常情”。但拿着自己修改后的“翻版”与源软件QQ竞争,实在有些不厚道。
2008年,时任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版权处处长赵秀玲曾表示,珊瑚虫版QQ侵权一案也是国家版权局重点关注的案件。网络侵权
盗版行为猖,新情况层出不穷,国家
有关部门将会加强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