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怀忠
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副巡视员
彭怀忠,男,1964年10月出生,壮族,广西来宾人,1991年6月入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副巡视员。
2017年2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物履历
2000年1月至2008年2月,历任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资产财务部部长,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武钢集团柳钢(集团)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
2008年2月至2010年12月,任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0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广西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副巡视员。  
人物事件
违纪调查
2016年7月20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副巡视员彭怀忠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免去职务
2016年8月,免去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副巡视员职务。  
依法双开
2017年2月21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网站消息,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自治区供销社原副巡视员彭怀忠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彭怀忠违反政治纪律,购买并私藏违禁出版物;在担任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有资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其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彭怀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彭怀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彭怀忠开除公职处分由自治区监察厅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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