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阳市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适应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发展需求,根据国务院《
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规划道路地名规划的通知》精神,按照“尊重历史、照顾习俗、含义健康、内涵优美、体现规划、突出特点、好找好记、方便管理”的命名原则,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依法对
南阳市城区部分街道进行了命名。市民政局地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政府2005年通过的市中心城区街道命名方案中,地名规划范围内未变动规划街道原则上不再变动,对路名混乱、有歧义的部分街道进行确认性命名,共涉及11条街道,其中1条已命名,需确认性命名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