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茂,1932年11月出生于封建地主家庭。幼年入读协义村小学,后考入完县高小。在共产党员刘秀峰、
韩永禄等人的影响下,李永茂开始参与革命活动。
1927年,毕业后回本村任教。以组织农民业余学校为名,团结雇农、发展党组织,仅在本村就发展了10名党员,并和刘秀峰、刘元士等在易县北鱼台、杨家庄、寨子村、大恩村、康关村一带,建立起10余个党支部,发展了100多名党员。后任中共完县特别支部宣传委员。同年4月,“四一二”事变后,采取机动灵活的斗争策略,继续扩大党的影响,并将完县特
支气管扩张组为完县县委。
1928年,由党组织派到完县下邑村,以教员身份为掩护,开展地下工作,组织发动群众,揭发地主豪绅的罪行,打击了豪绅地主的嚣张气焰。同年秋,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农民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反土豪、抗捐税、反对屠宰割头税的斗争。
1930年6月,任
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二军一大队大队长兼军法官,参加领导了完县五里岗农民暴动,失败后遭敌通缉。他毫不畏惧,仍秘密奔走于
清苑区、
满城区、
易县、
顺平县等地,联络暴动失散的同志,收集隐藏的武器,积蓄革命力量。
1931年春,任中共
博野县中心县委组织部长,化名李书文,活动于博野、
蠡县及南白沙一带。1932年,参加领导了高(阳)博(野)蠡(县)农民暴动。后任中共清苑中心县委宣传部长。后又调任中共保属特委宣传部长。同年11月,因叛徒告密,在保定西关被捕。后壮烈牺牲于保定西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