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图炳(1668-1743),字澄川,号麟照、慎悔道人,清·江南华亭县(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人,
太常寺博士王龄之子。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御赐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官至礼部侍郎,降官侍读,加詹事衔。工诗、书,善画。书得
董其昌笔意,名闻于时,兼善写生,花卉用笔工整,设色绚丽。学有根底,诗词清逸,为
康熙时诗坛“
江东十五子”之一。
清代著名诗人、书画家。
书法风格类似
赵孟頫、董其昌,名闻于时,兼善写生,花卉用笔工整,设色绚丽。传世画作有《梅花盆景图》册页,图录于《历代梅花写意画风》。学有根底,诗词清逸,为康乾时代诗坛“江左十五子”之一。
江苏巡抚宋荦编为《江左十五子诗选》其占有一集。诗富于情思,精于锤炼,尤以近体诗表现最为明显,语言精巧,对仗工切,声律和谐,艺术成就较高。生平在《昭代尺小传》、《
瓯钵罗室书画过目考》等有传。
王图炳学有根底,诗词清逸,为康乾时代诗坛“
江东十五子”之一。江苏巡抚宋编为《江左十五子诗选》其占有一集。诗富于情思,精于锤炼,尤以近体诗表现最为明显,语言精巧,对仗工切,声律和谐,艺术成就较高。著有《授香书屋诗集》、《授香书屋文集》等传世。
清代统治者为了有效管理僧、尼,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度僧制度”。它的中心内容就是为想
出家的人设置一定的“门槛”,借以控制僧众的人数,防止社会上出现过多的寄食者而对大清王朝的专制统治、财政收入、社会秩序等产生不良的后果,以便实现封建王朝的长治久安。清朝在度僧方面的主要管理措施如规定出家条件、限制女性出家和严禁、惩治私度等。
窃惟
四民各有恒业,男事耕读,女勤织。有不卒教流于匪僻者,闾党宗亲皆得规劝诫饬之,俾相安于教化之中,共为良善之氓,独有僧、尼、道士,寄迹方外,放诞不羁,有礼法所不能约束者。夫、寡、孤、独,身无依倚,自愿度为僧、道,亦必矢志焚修,恪守
清规,庶不负沙门、羽士之高尚,原无害于治世之政教也。乃近有释、道中之奸滑,欲其徒侣众多,以为香火兴盛之计,每勾引亲邻幼稚之童。或托言命犯孤辰,合为僧、道,以消灾厄;或田其父母贫困,以利诱合,强之披剃,收为徒子。初非其人本怀,及至
出家之后,不遵戒律。愚弱者,渐流为邪荡;强骜者,遂习于凶顽。奸盗抗法之事,竟至肆行无忌矣。
更有尼僧、道姑,并非饥寒驱迫,少年漓弃亲党,托居庵、院,亦有坐拥厚,修
寺院,甚至蓄发道装,潜通奸淫,以致仇—杀人命、身罹
法国网球公开赛者,往往而有。臣于九卿秋审时,见各省重囚招册内,僧、尼犯奸杀之罪者颇多。其为民风世俗之,莫此为甚。我皇上圣仁御宇,
德化县风行。三年之间,士农工贾,咸感奋振兴,各思去其旧污,日迁于善信。岂容二氏之徒,犹复承其流弊,不知愧悔于尧天舜日之下乎!
臣请嗣后民间凡有男、妇情愿
出家者,不许私自;投师披剃,务须报明里长,转报州、县官,验准果系孤贫无靠,自愿于某寺、某庵披缁修行,方准给与度牒。僧纲、道纪司俱着出结造册,送州、县官存照。如有僧、道、女尼敢
违例私收平民男、妇为徒者,事发治以重罪,僧、道官一并严加处治,庶民俗日正而奸匿日消矣。臣识见浅陋,所奏未知.是否当理,伏祈皇上训示。谨奏。
王图炳所奏涉及年幼出家、女性出家、私度、僧人招徒等度僧方面的诸多事宜。他同样从
儒家士大夫的立场出发,请求
雍正帝严格管理僧、尼的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