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琴,男,生于1959年,
上海市闵行区梅都公司现任法人代表、董事长,曾担任过迅豪置业公司副董事长。梅都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12日,由梅陇镇下属三产企业改制而来。
4月21日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1日对上海闵行倒楼案主要责任人阙敬德、张志琴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阙敬德犯
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张志琴犯贪污罪、
挪用资金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两名被告人的一切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上海
梅都公司现任的法人代表、董事长 张志琴占股64.375%,共计1158.75万元。
男,生于1959年,曾担任过迅豪置业公司副董事长,有消息说他是梅陇镇派出所原所长张志华的哥哥,但未得到
有关部门证实。
据调查,
梅陇镇征地所现任所长张锦樑也是梅都公司的股东。此外,“莲花河畔景苑”
建筑商、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耀杰也是.
工商资料显示,梅都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12日,当时是集体企业,由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成立于1988年3月)和上海莘闵房地产开发公司
共同出资成立,
注册资本1200万元,镇征地所占80%股份,由阙敬德出任法人代表、董事长,张志琴当时是董事。1997年5月,莘闵公司退出梅都
地产公司,其股东身份变更为迅豪公司,阙敬德仍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
迅豪公司则成立于1996年3月27日,由梅陇镇征地服务所和梅陇实业总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200万元,两实体分别出资960万和240万,法人代表、董事长均为阙敬德,而张志琴在初期担任副董事长,后任董事,直至2006年5月才被免去迅豪公司董事职务。而迅豪公司股东至今仍未变化。
2001年3月,
梅都公司完成了企业改制,变为私营企业,由张志琴、阙敬德等24人出资近1600万元全额置换梅都公司股份。不过
注册资本改为800万元,张志琴认缴出资515万元占64.375%,阙敬德认缴出资120万占15%,张耀杰和张锦分别认缴出资10万占1.25%。还有一位阙建平认缴出资5万元占0.625%。有消息称,阙建平即阙敬德之子。
改制之后,张志琴担任梅都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阙敬德担任董事。不过,虽然张志琴是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在工商资料中列股东或发起人名单时,每次均把阙敬德排在第一位,张志琴第二位。
而让人生疑的是,改制后的
梅都公司和迅豪公司注册地址一样。记者在迅豪公司采访到了一个叫沈国才的人,他坦言自己也是梅都公司股东之一,并且曾经在梅陇镇征地服务所任职,后分流至迅豪置业,而梅都房地产正是由迅豪置业分离出来的。
资料显示,在“莲花河畔景苑”之前,梅都公司在
梅陇镇已至少开发了绿梅别墅、绿梅公寓、罗锦苑、罗锦新苑等4个楼盘。而本报昨日曾报道,2003年10月10日,梅都公司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获得了梅陇镇26号地块,也就是“莲花河畔景苑”的地块,楼板价格不到604元/平方米,而同期另一块
闵行区地块的楼板价格为1929元/平方米。
2009年2月和3月,
梅都公司分别将盈余公积270万元和未分配利润730万元转增
注册资本,由此,梅都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为1800万元,各股东股份不变。该公司2009年3月31日所填的一份《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显示,当月阙敬德和张志琴分别获得税前红利136万多元和587万多元。
上海市13层楼房倒塌发生原因,调查专家组目前已给出一份初步意见报告:导致楼盘倒覆的主要因素是施工不当,倒覆楼盘的一侧有近10米高的土方堆起,对楼盘
地基形成压迫力,加上大楼的另一侧在开挖基坑(地下车库),由于基坑围护措施不到位,在双重作用力下导致大楼倒塌。
据报道,
梅都公司的资质证书有效期是到2004年12月31日。但
闵行区政府新闻办28日称,该公司资质证书尚在有效期内。记者29日中午登录上海房地产政府网站——“网上房地产”发现,该网站“资质诚信查询”一栏已无法打开。梅都公司资质是否有效,目前还是一个疑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