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校先(1919年-未知),
汉族,山东聊城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8年,他入读
延安市“
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纪念馆”学习,并于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后的职业生涯中,他曾担任
包头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包头市委常委、包头市副市长、绥远省公安厅、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青海省公安厅厅长、中共青海省常委、青海省、
江西省副省长、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江西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他还曾担任晋绥公安局晋中情报总站站长、绥蒙公安局处长、绥远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1938年入
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学习。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晋绥公安局晋中情报总站站长、绥蒙公安局处长、绥远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建国后,历任
包头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包头市委常委,包头市副市长,绥远省公安厅、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青海省公安厅厅长,中共青海省常委,青海省、
江西省副省长,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江西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