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政府机构
安徽省财政厅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省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省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在国家规定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调整建议,与省税务部门共同上报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负责管理全省财政收支。编制年度省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省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省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政策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省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六)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全省政府债务,依法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全省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七)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省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省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制
(十)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根据省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股东职责,执行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综合处
税政条法处
预算处(省直预算编制办公室)
预算绩效管理处
国库处
政府债务管理处
行政处
政法处
教科文处
经济建设处
农业农村处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企业处
金融处
乡村财政事务管理处
会计处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处
财政监督局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工作处
厅属单位
山西省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安徽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
安徽省财政信息中心
安徽省预算评审中心
安徽省政府债务评估中心
安徽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管理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安徽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
省财政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获得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同年7月9日,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安徽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参考资料
安徽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安徽省财政厅.2022-08-15
厅属单位.安徽省财政厅.2022-08-15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厅属单位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